破陈规、除陋习。在萧山,不少地方的老百姓在操办白事的过程中,请假僧假道、殡葬乐队办丧,产生严重的噪音污染和消防隐患,不仅扰民,而且造成大量财力、物力浪费。
4月27日下午,我区召开移风易俗推进工作会议,会议发布《萧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 文明殡葬”的通告》,深化殡葬改革,树立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
萧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 文明殡葬”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移风易俗工作,提倡“厚养薄葬”新风气,助推美丽萧山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宗教事务条例》《殡葬管理条例》《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全区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 文明殡葬”工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实施范围为城厢街道、北干街道、蜀山街道、新塘街道、闻堰街道、宁围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世纪城和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区域,其他镇街参照执行。
二、严禁在治丧、祭祀等活动期间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严禁在治丧、祭祀等活动期间聘请假僧假道、殡葬乐队吹打弹唱,使用高音喇叭、麦克风、长号等高分贝扩音设备造成噪音扰民的,由社区、物业联合及时制止,并及时通知镇街,拒不改正的,由公安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严禁在治丧、祭祀等活动期间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及时制止,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
五、严禁在道路、广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临时占道搭设灵棚、灵堂,违反规定的,属城市道路、公共广场等区域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属内部道路、小区广场等区域由社区、物业联合及时予以制止,拒不改正的,由镇街依法予以处理。
六、严禁制造、销售纸车、纸人、纸扎物品等封建迷信用品,违反规定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七、严禁在公共墓地焚烧香烛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的,由民政部门及时制止,拒不改正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八、提倡节俭办丧,反对大操大办盲目攀比;提倡厚养薄葬,反对封建迷信活动。
九、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革除殡葬陋习,带头文明节俭治丧,带头宣传文明殡葬。
十、对拒不执行本通告,以暴力威胁或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杭州市萧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萧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
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管理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区级有关部门、城区街道(平台)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