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网4月15日讯 今日是电动自行车正式实施“新国标”的第一天。交警蜀黍在全区30多个主要路口路段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截至今天下午16:30,全区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871起,扣留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149辆。
新塘南秀路新城路口
育才路人民路口
瓜沥友谊路青六线路口
金城路市心路口
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车上路行驶要注意什么?
今天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那么,电动自行车出门要注意什么呢?
* 没有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
* 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将被交警依法查扣。
* 查扣的车辆如果不符合新国标,经鉴定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的,对车主按照驾驶机动车违法进行认定和处罚,或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
* 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要严查。
* 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安全头盔,并系好搭扣。
无牌无证车将被送去鉴定 根据检验结果进行相应处罚
今天下午两点,记者来到金城路市心路口的执法点,随警进行采访。
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共路过四五十辆电动车,其中有11辆电动车存在违法行驶行为:7辆电动车无牌,4位车主未佩戴头盔。
根据规定,对于无牌的电动车,交警依法将车辆暂扣,并送去鉴定,再根据检验结果对这些车主进行相应处罚。
习惯的养成需要时间,从这个整治点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市民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总体情况良好,小部分市民在交通安全意识方面还需加强。
未在规定时间备案登记的车还能上路吗?
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截止到今年3月31日,但还有部分群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因各种原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备案登记,现在这些车还能上道路行驶吗?
萧山网帮你问来了~
在过渡期政策出台前(即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今年3月31日前允许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的车辆可继续行驶到2021年12月31日。
2018年11月1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车:不允许备案登记,车主可以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更换符合新国标的车辆。
去年11月1日前购买了超标电动车:因特殊原因在今年3月31日前错过了备案登记期,允许当事人在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前补办备案登记手续。4月15日新国标正式生效实施后,公安机关停止办理超标电动车备案登记业务,并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且列入《浙江省电动车产品目录》公告的车辆,应于5月15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对已登记的车辆,应按照非机动车做好路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