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党政机构改革精神,萧山区进一步完善区镇两级应急管理职能和工作机制。
进一步明确区级应急指挥职能。将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抗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进一步明确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应急管理局设立应急科,承担防汛防台抗旱、森林防灭火、抗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
完善镇街应急管理体制。在镇街组建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街综合信息指挥室,综合信息指挥室加挂应急管理站牌子,具体承担基层应急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考核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