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网讯 临近年末,快递行业愈发忙碌,快递丢件纠纷并不鲜见。近日,区市监局城厢所接消费者张女士投诉,称其委托装裱的一幅画作被店家在快递寄送时丢失了,双方就责任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丢失的牡丹画
经了解,快递包裹内为张女士委托某裱画店装裱的一幅牡丹画,系其父多年结交好友所赠,作者为一位清华大学教授,该画在裱画店快递寄至苏州合作方装裱过程中丢失。经工作人员查证,该快递确在揽件后再无物流更新信息,快递员也表示反复找寻未果。
画作在快递寄送环节丢失确为事实,但三方就责任赔偿问题僵持不下。张女士认为画虽未估价,但情义“无价”,要求裱画店赔偿2万元;店家则认为丢件主要责任在快递方,其同意赔付店内任一牡丹画作为补偿;而快递员表示因寄送时未估价保价,按公司规定只能依据快递费14元的标的作7倍赔付,且赔付由个人承担。
了解情况后,区市监局城厢所组织三方进行现场调解。秉承快递丢件问题中谁过错谁承担原则,依据《快递暂行条例》,快递方承担揽件后遗失的主要责任,裱画店对其在寄送时未向快递公司声明包裹内含有贵重物品、且未在快递面单内标注或保价的行为承担部分责任。同时,调解人员也建议张女士理解快递员个人经济能力酌情赔付。最终,三方就店家予以补偿一幅店内自估价2万多元的牡丹画,且快递方赔付张女士1000元的赔偿方案达成一致。
张女士对城厢市监所经办人员多次沟通、积极调解为其挽回损失的作为给予满意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