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三同时”验收管理方式,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办事中心环保窗口取消了废水、废气的验收行政许可,由建设单位自行验收,只保留了噪声、固废的验收,由此服务事项申报材料由原来的10项减少为4项,共减少资料6项,减少了60%。体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精神,有力促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重审批、轻监管传统思路的转变,加快扭转“三同时”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处的被动局面。
验收管理方式的改革,既是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自身需要,也为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持续深化创造了有利条件。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化改革,逐步取消噪声、固废的验收行政许可,直至“三同时”验收完全由建设单位自行验收,真正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许可等相关制度,落实项目实施全过程环境保护责任。将竣工验收的责任主体由环境保护部门调整为建设单位,使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责任关系更加顺畅。
“三同时”验收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并不是环保部门无需监管,而是从过去采取验收行政许可这种一次性的监管方式调整为对建设项目从设计到施工再到投产使用的全过程监管方式,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建设项目监管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