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机构编制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管理,做到分段统筹、精准管理,近日,萧山区印发了《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教职工编制、岗位“两个总量”管控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由区教育局、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四家联合发文,为各部门之间更为高效有序的工作衔接,提供了政策依据。
一是总量核定。在核编学年区教育局根据法定统计报表提供以学校为单位的用于核定教职工编制所需的数据,报请区编委依照相关标准核定各学段教职工编制(包括编外用工管控数)总量。
二是统筹分配。根据区编委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区教育局将各学段核定总量进行分配,分解结果报区编委办备案后下达到各学校。对于部分涉及新建、改扩建学校等生源变化幅度较大的情况,区教育局可在总量内科学合理地统筹调剂。
三是分段管理。将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编制分为高中(职高)、义务段学校[含中心(辅导)学校]、幼儿园三个学段进行管控,同一学段内的教师交流,用编由区教育局研究确定、统筹管理,报区编委办备案。跨学段的教师交流,需向区编委办申报用编计划,批复同意后再实施交流。
四是动态调整。教职工编制的核定,按照“两年总核、每年调整”的原则,非核编学年根据本学年全区学生数与上一学年变化情况,按标准核增或核减用编量。同时,区教育局可根据中小学布局结构、班额、生源等情况变化,在总量内合理调整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设置,做到更好地配置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