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近日公布了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截止到目前,萧山共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9个,文物保护点146个,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为359处。
本次名录的公布,以2011年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为基础。当时的普查结果为我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共500处,今年经区文保所核查发现共有141处因自然灾害等遭到破坏而消亡,因此目前我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为359处。
据了解,这359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包括了233处古建筑、15处古墓葬、3处古遗址和10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在年代上最早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多数为明清之后的历史遗存。除去原址保留外,还存在为数不多的新建、重建、异地重建、迁建等情况。
历经风雨淬炼,岁月洗礼,遗留下来的众多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本身即是一部物化了的中华民族发展史。对步入新时代的萧山而言,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公布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同时,我区更明确了相关保护要求。
对于列入名录的359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要求属地镇街、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妥善保护,不得擅自拆除和迁移。文物行政部门与公安、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监管,依法查处擅自拆除、迁移和故意损毁不可移动文物等行为。
区文保所相关负责人说:“文物保护工作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单单是我们文物工作者的责任,更应当是全体萧山人的责任。”目前,我区正在绘制萧山文化电子地图,编印《萧山区文物保护宣传手册》、全区不可移动的“两线”图册和文物保护宣传品,充分利用网络和微信平台,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活动,使文保政策、文保观念、文物地图深入人心,并贯彻于决策和行动中。
在具体实施细则上,我区要求将相关的保护利用工作,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编制城乡发展规划时,统筹考虑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的需求。
涉及建设工程选址时,应当尽可能避开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无法避开的,应优先实施原址保护;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应实施异地迁移保护或考古发掘,区文物行政部门指导做好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异地迁移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评估,将迁移保护情况向社会公示,并报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