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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领先!杭州提出教师平均工资高于公务员 名校长最高奖励百万

2020年1月18日 8:59来源:杭州网

  为大力推进杭州市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助力建设“美好教育”,近日,杭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1月17日,市政府新闻办、市教育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全市介绍《实施意见》,并进行了政策解读。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健全教师绩效工资调整与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调整联动机制,各区、县(市)政府出台公务员奖金政策时,必须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率先实现教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实施意见》涵盖四大方面与三项保障,共22条。其中提到以下内容:

  提高入职标准

  中小学教师需本科学历

  《实施意见》提到,严格实施国家教师持证上岗制度。提高新教师入职标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鼓励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

  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全面实施教师资格5年一周期注册制度,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教师招聘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建立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简化招聘程序,拓宽高层次、紧缺学科教师招聘渠道,鼓励支持研究生、全国“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行业企业一流人才等到中小学校应聘任教。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等直接考核方式选聘优秀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鼓励从行业、企业中聘请优秀专业人才担任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职称和岗位管理上,加大职称岗位统筹力度,教育行政部门可在本地中小学校教职工岗位结构比例内,统筹使用一定比例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校长、教师评聘交流;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优质师资共建共享方面,进一步探索完善市域内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激励机制。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提拔任用等方面,加大对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的倾斜力度。探索教师走教制度,鼓励名优教师在集团或互助共同体学校内柔性流动、多形式跨校承担教学任务。

  加大名师名校长培养力度

  最高奖励100万元

  《实施意见》提出,扎实推进杭州市“中小学名师151培养工程”,用5年左右时间重点培养1000名35周岁以下各学科新锐教师、500名各学科(领域)“杭派”名师、100名“教育家型”名师。每年认定100名“杭派”名师、20名“教育家型”名师,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实施杭州市“中小学名校长525培养工程”,用5年左右时间培养500名优秀年轻骨干校长、200名优秀“杭派”名校长、50名“教育家型”卓越校长。每年认定40名“杭派”名校长、10名卓越校长,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此外,加大对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评先评优等政策倾斜力度。高级岗位设置向乡村学校倾斜,在地理位置特别偏远、条件特别艰苦学校任教满30年,表现优秀且仍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可单列评聘高级职称,不占所在学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倾向一线教师

  教师绩效工资方面,除了提出率先实现教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以外,还提出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农村教师倾斜;绩效工资分配时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折半计算;区、县(市)政府可设立农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绩效工资专项奖励,增量部分纳入绩效工资单列管理。

  教师住房方面,新建学校在保障教学用地的前提下,生活服务用房可以设置教职工单身宿舍;现有缺乏单身宿舍的学校,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利用闲置校舍改造或学校自有土地设置教职工单身宿舍,或在校园周边租用教师周转宿舍。

  高层次人才扶持方面,将完善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工资待遇、岗位管理等激励机制和子女入学、人才落户等服务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教育系统特设岗位制度,中小学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所在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提高教师社会地位,每3年选树一批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市级杰出教育工作者,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为任教满三十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本市户籍教师持该荣誉证可在本市境内免费乘坐公交车、轨道交通和参观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博物馆。为担任中小学班主任满二十年的在职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市本级对所属学校相关教师给予一次性5万元专项绩效奖励,区、县(市)对所属学校相关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

作者:记者 郑维维 实习生 卢修远  
编辑: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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