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11月30日杭州市萧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陈文良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二)
任命:
封 祥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临江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先根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前进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汪建伟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临江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世昌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前进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三)
任命:
颜冰心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 建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许璘哲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楼大鹏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
任命:
方 芸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 霞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媛媛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于志强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冯筱筠等同志
辞去杭州市萧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8年11月30日杭州市萧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大代表辞职的暂行规定》和冯筱筠、吴建华、李自钧、裘国兴、徐年、陈炯林、沈水良、黄世昌、汪建伟等同志的辞职请求,杭州市萧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冯筱筠、吴建华、李自钧、裘国兴、徐年、陈炯林、沈水良、黄世昌、汪建伟辞去杭州市萧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报杭州市萧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杭州市萧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2018年11月30日杭州市萧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通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区人民法院提交的《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定,确定我区人民陪审员名额为400名,现实有人民陪审员192名,尚需选任208名,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按法定程序选任,报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黄国钧同志提名为金华市婺城区区长候选人
昨日下午,婺城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宣布区政府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省委、市委决定,黄国钧同志任金华市婺城区委副书记,提名为金华市婺城区区长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