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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有序推进

2018年10月10日 8:26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日前,《杭州市萧山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出台了,这意味着我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正式展开。

  我区农村宅基地包括依法取得用于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土地,以及国有土地上政府以两户或多户联建形式组织实施拆迁安置的农民安置房用地。记者从国土萧山分局了解到,本次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为萧山区(不含大江东区域)绕城线范围外各镇(街道、场),其中各镇街集镇规划区内的宅基地和规划区外涉及项目拆迁的区片暂不列入工作范围,预估农户数为14.4万户。

  “这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属于集中发证,目前16个镇街、场已基本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会,其中河上镇、戴村镇、益农镇、进化镇、浦阳镇、衙前镇、新街街道、靖江街道8个镇街已经有单位进场开展工作了。”国土萧山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希望村民能够配合测绘单位和工作小组开展房地测绘及登记资料收集工作。

  农村宅基地及住房首次登记应提交这些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如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989—1991年宅基地初始登记材料(登记档案、土地使用证)、历年来有效的农村村民建房批文、拆迁安置审批材料、房屋所有权证(需配合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提供)等;萧山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首次登记权属确认表(村、镇街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包括权属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的材料以及不动产现状照片;门牌证或地名办证明;涉及继承,还需提供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等证明材料;登记机构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具体材料,村民可以找所在镇街去了解情况。”国土萧山分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2020年4月底前,我区将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完成项目验收,建立数字化权籍调查成果数据库和登记数据库。

作者:记者 王俞楠 通讯员 曹开宇  
编辑:姚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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