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用区基层治理综合信息指挥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指标
本次计划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
二、选用对象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选用对象为萧山区行政范围内各级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原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
三、选用条件
1.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财务、人事、信息化等实际工作经历之一;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表现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任或交流: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无结论的;违反回避规定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用程序
采用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及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在萧山网、萧山发布、平安萧山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选用公告。
2.报名、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30日工作时间,具体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截止到10月30日下午15:00。报名地点:萧山区委政法委政治处(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学路837号尚博苑26幢1309办公室)。报名人员可从网络选用公告上下载《区基层治理综合信息指挥中心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后持报名需准备材料至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查。报名需准备以下材料 :
①报名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任职文件(或录用审批表)及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原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⑤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二张;
3.面谈及考察
面谈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择优确定拟选用人员。
4.公示
拟选用人选经公示3天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属不实的,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用资格。
2.报名人员需事先征求现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898180。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