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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联和区法院携手破解离婚后探望子女难题

2019年5月14日 7:33来源:.萧山网— 萧山日报

  李星(化名)与张起(化名)离婚后,婚生儿子小俊(化名)归张起抚养,但由于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种种纠纷,男方拒绝协助配合女方行使对小俊的探望权,无奈之下,李星向萧山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在萧山,类似情况的案件有不少,因探望权纠纷经法院判决后,到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成为近年来法院执行的一大难题。基于此社会实情,区法院与区妇联于2018年底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探望权纠纷执行案件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萧山形成了一套有制可依的未成年人探望权执行案件联动流程。

  区妇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机制要求,区法院在受理未成年人探望权执行案件后,根据实际情况发函至区妇联,由法院执行法官与妇联婚调员共同开展调处工作,在调处成功之后,将案件委派给被执行人所在地妇联,确定执行协助监护员,监护员一般为村社区妇联干部,她们在村社区日常工作中有较强的公信力,有助于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婚调员与监护员一起,开展已约定的协助监督执行工作,协助申请人顺利行使探望权。若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协助义务或未按照约定履行协助义务,监护员如实填写回执交区妇联,区妇联将情况反馈至区法院,由区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上述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婚调员的共同努力下,李星与张起就儿子探望权的行使地点、行使时间达成一致。目前,萧山区妇联受法院委托,协助执行的3起未成年人探望权案件都已调处成功并结案,效果较好。

  区妇联与区法院联动调处探望权执行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法院执行庭的工作量,通过调解、协助等柔性手段助力探望权顺利行使。在探望权执行案件中,法院更多的是运用法律刚性的一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区妇联参与执行案件更多体现的是刚柔结合、情法相融,维护未成年子女合法利益与身心健康,多元化解离异夫妻及多方家庭间的矛盾纠纷,有效修复了家庭破裂对亲权造成的减损,为创建“平安萧山”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记者 靳林杰 通讯员 叶琪  
编辑:蔡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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