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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

2019年3月27日 7:54来源:萧山日报

  去年5月,由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今年4月15日正式启动。为确保电动自行车新国标顺利实施,我区于日前启动了新一阶段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

  对比1999年的“旧国标”, “新国标”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大大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新国标”还适当提高了两项指标,分别是把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把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在规范正式实施之后,将不能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规范的电动自行车,等于为电动车生产环节套上了“紧箍咒”。

  前期,我区已经通过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单位专项治理、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专项治理,不断规范电动自行车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督管理。

  日前,区市监局牵头召开了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继续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并签订承诺书;新国标实施后对生产、销售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并开展一次针对电动自行车的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

  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因销售企业未明确告知或告知不真实、不全面,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不能依法注册登记并上道路行驶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者更换。过渡期后,生产领域、流通领域一律执行新国标,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其他电动车产品,电动自行车产品执行强制产品认证管理(3C认证)。

作者:记者 杨圆圆 通讯员 童燕妮  
编辑:邱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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