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网讯 为巩固前阶段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萧山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交警大队、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对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前期,督查组对我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摸排。督查情况显示,12家生产企业,2家已经完成许可证转3C,10家企业停产,目前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库存4874辆,并已经全部签订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不销售、购买、骑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公告。
检查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合格证等
明确监管责任人
督察组对16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经营户进行了检查,范围覆盖靖江街道、闻堰街道、临浦镇、新塘街道等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比较集中的镇街,并建立督查台账,确定监管对象,明确监管责任人。重点检查哪些?此次督查组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商户的主体资质,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承诺书、公告的张贴情况,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相关认证证书、合格证、库存数量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在督查过程中,1家经营户还未张贴公告,现场进行了张贴,检查的经营户均签订安全承诺书。
据统计,此次督查出动督查人员20余人次,出动车辆8台次,检查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经营户28户次。
现场开展宣传教育
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19年4月15日将正式实施。督查人员还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商户适时开展了宣传教育。在过渡期(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内,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新国标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新国标的产品。因销售企业未明确告知或告知不真实、不全面,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不能依法注册登记并上道路行驶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者更换。过渡期后,要求生产领域、流通领域一律执行新国标,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其他电动车产品,电动自行车产品执行强制产品认证管理(3C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