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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键举报 萧山区推出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微信平台

2019年1月21日 7:54来源:萧山日报

  本报讯   “我们村的村干部将扶贫款优亲厚友,你们管不管?”“我要反映我们单位领导大操大办孩子升学宴!”在区纪委“萧然清风”微信公众号的后台,常能收到群众的举报信息和吐槽留言,但因涉及工作性质、隐私保密,举报线索无法及时处理。

  为此,日前我区推出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群众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萧山区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或“萧然清风”,对应点击我要举报或网上举报一栏,根据被举报对象的干部管理权限选择向相应纪检监察组织举报,举报信息提交平台后,将生成唯一受理号,举报人可据此进行举报查询。

  举报平台鼓励实名举报,承诺会保护个人隐私,并提醒举报群众对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各纪检监察组织通过平台受理检举举报后,将按照流程直接跟进调查。”区纪委工作人员表示,“该举报平台的出现,大大提高了问题线索的处置效率,使群众诉求得到快速回应。” 举报平台的受理范围包括: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对于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作者:记者 杨圆圆 通讯员 陈婷  
编辑: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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