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12日,我区今年首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区委四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统计局(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萧山规划分局),将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紧盯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四个方面”,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等“三个重点”,紧扣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力的情况和在项目审批、行政执法、资金分配、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
区委巡察组将通过以下方式开展工作: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区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反映情况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公布在“巡察公告”上,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四个巡察组联络地址为萧山区城厢街道文化路266号。根据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于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监督,可以向区委巡察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