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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在行动】我区启动出租房屋及“三合一” 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2017年5月25日 8:7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为进一步夯实我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坚决有效遏制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区安全形势稳定,日前,萧山区全面启动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为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本报特开辟《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在行动》专栏,普及相关科学知识、发布动态消息的同时,也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现场报道。

  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集从业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场所(俗称“三合一”场所)大量出现,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也是当前火灾事故多发的重要场所之一。此外,一些属于危房、违法建筑和违规搭建的出租房,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构成了极大威胁。

  剑指安全隐患,要动真格!近日,我区启动了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就整治行动中百姓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小组相关负责人。

  问:此次专项整治从什么时候开始?历时多久?

  答:专项整治时间为5月15日至7月15日,历时2个月。

  问:出租房屋包括哪些?

  答:农民自建,用于出租的房屋;城镇居民住宅,业主本人或通过中介实施分隔后用于出租的房屋;拆迁安置过渡房;出租厂房。

  问:什么是“三合一”场所?

  答:指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的。

  问:出租房屋哪些问题将被重点整治?

  答:危房、违法建筑、违规搭建、非居住空间等严重消防隐患的出租房,一律不得住人;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出租房,将责令限期整改,否则一律停租、清退。

  问:“三合一”场所又要如何自查自改呢?

  答:首先要人员分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住人的必须将人员迁出。其次要有效分隔,通过拆除违章建筑、架设室外疏散楼梯等技术改造手段进行整改。

作者:记者 童志辉  
编辑:陈茜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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