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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算个什么东西?”萧山一男子虚假诉讼又出言不逊,被罚5000元!

2020年8月18日 16:44来源:萧山网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虚假诉讼的“谎言”被揭穿后,竟在庭审后打电话对法官出言不逊。8月3日,区法院依法对虚假诉讼、藐视法治的周大强(化名)采取罚款5000元的司法惩戒措施。近日,周大强缴纳了罚款。

“你算个什么东西?”萧山一男子辱骂法官,被罚5000元!

  “法官有什么好怕的?你算什么东西?你们有什么权利和资格处罚我?制裁我?”

  电话那头的人叫周大强,是萧山法院7月7日审结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

  虚假诉讼 10300元欠款成了12300元?

  2016年至2017年,周大强多次向生意伙伴李亚(化名)出售石材原料。当时,李亚资金周转困难,欠了周大强货款12300元。周大强在多次讨要无果后,将李亚诉至萧山法院,要求李亚支付未付货款12300元。

  7月3日,萧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指导当事人认真阅读并签署了《诚信诉讼保证书》。李亚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依法缺席审理了该案。

  “周大强,你一直强调李亚欠你12300元。但你的起诉状中称,2017年的时候,你和李亚曾经在滨江区公安分局主持下达成调解,约定李亚在调解达成后两天内还你2000元。你有收到过这2000元吗?”庭审中,法官问及此事,发现周大强言辞闪烁,便向其再三确认,并严明虚假诉讼的严重性。

  周大强这才承认,李亚曾在2017年偿还过自己2000元,目前所欠货款应为10300元。

  当庭认错 几天后翻脸对法官出言不逊

  “周大强,你在诉称中隐瞒事实,已构成虚假陈述!”承办法官当即宣布休庭,对周大强进行了训诫,并表示就该行为保留对周大强的进一步处理措施。

  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周大强当庭表示认错,并提出申请撤回起诉。鉴于周大强悔过态度良好,法院未对其作出其他处罚并准许他撤回起诉。

  没想到的是,周大强在撤诉后短短几天内变了副面孔。7月6日,周大强在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后,打通了承办法官的电话。

  “法官有什么好怕的?你算什么东西……”在承办法官与周大强解释沟通中,周大强不仅否认自己曾在庭审中虚假陈述,还恶声恶气,质疑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徇私枉法、案件处理没有做到公平公正。

  维护法律尊严 依法处罚50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

“你算个什么东西?”萧山一男子辱骂法官,被罚5000元!

  法律庄严,容不得半点侵犯。鉴于周大强在签署了《诚信诉讼保证书》后,仍存在虚假陈述、辱骂法官等藐视法律行为,法院作出司法惩罚决定,决定对周大强罚款人民币5000元。

  8月15日,周大强缴纳了罚款。

作者:记者 邱璐 通讯员 萧法  
编辑:邱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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