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融入美丽风景
拆除违建、美化庭院,群众的事由谁来做主?在新街街道陈家园村,这个事关切身利益的“蝶变答卷”,出题人是村民,阅卷人也是村民。通过提升民主法治创建内涵,发动村民参与到沟通民情、推进建设、纠纷调解中,陈家园村荣获了“浙江省善治示范村”“浙江省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等荣誉称号。
荣誉的背后,“法润民心”成为强劲的内在动力。从依法依规拆除违章建筑开始,到现在将文化墙、村规民约、清风长廊等法治文化宣传点缀其间,村民们可以在中心公园读法治名人事迹,在法治学习之家阅览法律书籍,在心理咨询室倾诉家庭琐事……大事由村里的法律顾问团把握方向,小事可以扫描家门口的律师二维码寻求帮助,打通了乡村普法的“最后一米”。
为美丽乡村上好“法治底色”,这是我区有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的重要抓手。日前,区美丽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委法治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美丽乡村法治乡村融合建设工作的通知》,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我区将进一步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内涵,着力开展法治文化景观阵地建设。按照“一村(社区)一品”工作要求,在接受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提升村验收时一并考核验收。
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做好“美丽+法治”的大文章,这是萧山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进行的新尝试。据了解,我区将充分利用文化礼堂、广场等室外场地,适当植入法治文化元素;借力法治学校、法治图书馆等室内阵地,进行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多样化内容的展示,该项目的推进将与美丽乡村建设“齐头并进”。
此前,我区因地制宜打造了一批法治文化实体项目,如二桥村的“法治文化园”“法治文化长廊”,欢潭村的“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墙”,休博园社区的“法治体验馆”“法治书屋”等。截至目前,全区已有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40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整体建设水平位居全市前列。
按照计划,2020-2021年,我区将按照“可看、可听、可复制”的建设理念,建成100个以上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景观村(社区),努力使我区法治文化建设在美丽乡村建设的统领下继续走在全市、全省前列,让美丽家园内外兼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