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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零容忍 增殖放流作生态补偿

2020年10月23日 7:58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近日,我区开展了“赔偿国家渔业资源损失,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积极践行渔业资源保护举措,以投放鱼苗作为生态补偿的惩戒手段,督促20名违法人员在我区吕才庄滨河绿地、闻堰码头履行赔偿国家渔业资源损失,恢复渔业生态环境民事责任。

  随着我区五水共治的纵深推进,水更清、岸更美,百姓幸福感更浓。但生态环境好了,河里的鱼多了,就有人“顶风作案”,偷偷潜入禁渔区进行非法捕捞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楼某等20人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其行为对国家渔业资源造成破坏,为此违法人员赔偿国家渔业损失购买相应价值的鱼苗进行放流,每人购买相应价值的鱼苗3000—5000元不等。

  根据季节性,本次放流的鱼苗品种为黄尾密鲴(鲴鱼)。放流当日,在我区的吕才庄滨河绿地和闻堰码头,违法人员共投放152万尾黄尾密鲴,总价值8万元。此次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对非法捕捞行为起到了极大震慑,同时也对昔日非法捕捞作业而受损的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的修复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增殖放流过程中,多名违法人员深刻反省了自己行为对生态造成的损害,并引以为戒,表达了以后要爱护水生动物,保护水域环境和谐发展的决心。

  众所周知,非法捕捞是五水共治的一颗“毒瘤”,带来的危害不言而喻。我区一直以来对非法捕捞“零容忍”,持续对全区范围内制造、销售、使用的禁用渔具及产品进行全面清查、收缴和销毁,严厉打击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以及在禁渔区、禁渔期的捕捞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出一起,改善水生态环境,加强渔业资源保护。

作者:首席记者 龚洁 通讯员 高洁  
编辑:周颖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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