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网讯 日前,记者从萧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获悉,根据2018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432元,我区用人单位及职工的2019年社会保险费将按最新缴费标准进行计算,7月启用。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个人参保缴费基数的计算,一般控制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即企业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按照60%核定;高于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按照300%核定,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一般情况下,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
根据最新的社保基数上下限,杭州市单位、在职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比例为:(基数单位:元)
2018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6432元,与2017年的61099元相比,增加5333元,同比增长8.7%。以此计算,今年我区职工社会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为3321.60元,最高为16608.00元。新的缴费基数将在7月结算月正式启用,同时对上半年已按预缴基数征收的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差额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