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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错了!”“侮辱英烈”案被告道歉获烈士家属原谅

2019年5月22日 8:15来源:浙江在线

     【摘要】 近年来,抹黑英雄、侵犯英烈荣誉、虚化甚至丑化英雄的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希望通过法庭辩论和庭审结果向公众明确是非对错标准,将庭审变成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希望引起社会公众警醒,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对不起,我错了!”“侮辱英烈”案被告道歉获烈士家属原谅

  庭审现场。 杭州中院 供图

  5月21日,备受关注的浙江首例“侮辱英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记者在现场看到,早在开庭前半小时,数百个旁听席座无虚席,他们中不仅有英烈家属,还有学生、媒体及来自各领域的市民代表。他们都在等待着,2018年那则发生在萧山烈士陵园中令人惊愤的事件,能有一个公正严肃的结果。庭审进行1小时左右,两名年轻的被告人终于说出公众久等的那一句“对不起,我错了”。

  当天,法院判决李某、吴某两名被告人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道歉。

“对不起,我错了!”“侮辱英烈”案被告道歉获烈士家属原谅

  庭审中,公诉方出示被告人相关违法证据。 杭州中院 供图

  大快人心

  法盲亵渎英烈后为“无知”买单

  在2018年的尾声,因为自身的“无知”和对法律的淡漠,男子李某、吴某在萧山区北干山烈士陵园里的一场“耍帅”自拍,引发社会舆论的轩然大波,两人也难逃法网追责。

  为什么要作出侮辱烈士的恶劣举动?在回答法官问询前,坐在被告席的两人接连发出两声悔恨的叹息。

  据悉,李某和吴某皆是杭州萧山一家理发店的员工。2018年12月30日晚上10时许,杭州刚下过一场雪,李某与吴某下班后回到住处,与另外三名同事相约去玩雪拍照。出发前,自称“军事迷”的李某换上自己收藏已久的仿一战德军军服及军帽,并将一套仿二战德军纳粹军服借给吴某。之后,一行人挑选了雪景较美的萧山烈士陵园作为拍照地点。摆好造型后,李某和吴某让同事持手机分别拍了数张军服照,并发布到好友数为1940人的QQ空间里。

  “我当时只是觉得穿成这样特别帅,分享到QQ空间里给朋友看看而已,我们不知道这是犯法的……”庭审自辩环节,李某这样说道。

“对不起,我错了!”“侮辱英烈”案被告道歉获烈士家属原谅

  被告人李某(左)和吴某。 杭州中院 供图

  出乎他意料的是,照片很快被不断转发扩散,短时间内评论和转发等相关内容即达36800余条。不少网友对此强烈不满,直呼“太过分”。1月4日,萧山本地公益组织——杭州新希望公益服务中心更是发起《关于严惩对萧山烈士陵园亵渎事件的倡议书》,谴责李某等人的恶劣行为,并称该行为“是对烈士牺牲的漠视,是对烈士精神的遗忘……对社会公众特别是人生观、价值观还没有完全形成的未成年人,做了一个反面典型”。

  事后,民警在李某手机内发现大量穿军服的照片。1月8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公安机关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行政处罚,对吴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4月4日,杭州中院正式受理由公益诉讼起诉人杭州市检察院提起的“被告李某、吴某侵害萧山烈士陵园烈士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

  为“无知”买单,等待两人的最终结局显而易见。

  庭审中,李某、吴某两名被告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表示接受公益诉讼提起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愿意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法院当庭判决:被告李某、吴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浙江省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逾期不执行,法院将在上述媒体刊登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李某、吴某承担。公益诉讼提起人和两被告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对不起,我错了!”“侮辱英烈”案被告道歉获烈士家属原谅

  庭审当天,数百名烈士家属、学生、媒体及各界市民代表到场旁听。 杭州中院 供图

  警钟长鸣

  烈士家属愿给被告悔过机会

  沉默、低头、叹息……在近两小时的庭审中,这是李某和吴某仅有的神情。值得一提的是,案发之际,李某才刚满18周岁。因年少而犯错,是很多人成长中必经的坎。接受法律严惩之后,两名年轻人的人生之路又该如何前行?

  宣判前,李某和吴某委托代理人表示,愿意对英勇牺牲的烈士、烈士亲属及社会公众诚挚道歉,希望得到公众谅解。今后一定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提升自身的人生观、价值观。

  对此,萧山烈士家属代表陈文伟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在得知两名被告有悔过和道歉的诚心后,自己和亲友已从最初的愤慨冷静下来,愿意原谅对方,“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他们年纪还轻,给予一定的宽容,也是希望两人能吸取教训,珍惜这一次改过的机会。”

“对不起,我错了!”“侮辱英烈”案被告道歉获烈士家属原谅

  烈士家属代表陈文伟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愿意给两名被告人悔改机会。 浙江在线记者 吴佳蔚 摄

  对此,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杭州中院副院长许米表示,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全社会都应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英雄烈士的荣誉神圣不可侵犯。据他介绍,近年来,抹黑英雄、侵犯英烈荣誉、虚化甚至丑化英雄的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我们希望通过法庭辩论和庭审结果向公众明确是非对错标准,将庭审变成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希望引起社会公众警醒,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记者了解到,当前,萧山烈士陵园内的烈士英名录石碑上,镌刻着246位烈士的英名,其中就包含了2013年在萧山瓜沥救火牺牲的三名消防战士——尹进良、陈伟、尹智慧。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以下简称《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施行。根据最高检的统计数据显示,新法施行近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用法律手段捍卫英烈尊严,对21起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促请英烈近亲属起诉,对近亲属未能提起诉讼的,提起民事公益诉讼6件;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的,发出检察建议36件,均获纠正。

  作为浙江该领域的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在庭审过程中,来自杭州市检察院的公诉团队当庭拒绝了调解申请,正是为公众守法敲响警钟。

作者:记者 吴佳蔚  
编辑: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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