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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局推进减税降费“新春礼包”落地 目前开展专项培训8场,8个办税厅设咨询岗

2019年2月1日 7:44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新年伊始,国家为小微企业减税降费再“加码”,纾解企业资金压力。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浙江省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据悉,我省是全国省级政府中最早确定地方税费减征幅度并最早发布的省份,也是减税幅度最大的省份。

  此次减税降费政策共有6条,内容包括:

  一、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按规定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五、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放宽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标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上限分别提高到300万元、300人、5000万元。

  六、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放宽初创科技型企业适用标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三项指标上限分别提高到300人、5000万元、5000万元。(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萧山区税务局第一时间向全区纳税人开展政策辅导培训,做到“点对点精准辅导”和“百分百覆盖”,确保在春节前送出新春减税“大礼包”。一是开展专项培训辅导,通过实体课堂讲解减税降费政策实体性内容和办税缴费流程、申报表填报等程序性内容;二是在全区8个办税服务厅设置减税降费咨询岗,确保小微企业涉税“诉求有处提、疑惑有人解、事项有人办”。三是点对点精准辅导,筛选企业名单,重点面向企业财务人员、法人代表精确辅导,帮助纳税人和缴费人明确政策口径和适用标准;四是电子化手段宣传辅导,通过税务局网站、微信、微博、网络学堂进行电子化的减税降费政策推送,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充分享受减免税优惠。目前区税务局共开展专项辅导培训8场,参加辅导企业897户,政策推送25198条。

  下一步,区税务局将以“新税务,新服务”为主题,深入开展新一轮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重点突出对小微企业的纳税服务,包括建立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建立服务需求专项调查、发挥涉税中介作用等,不断充实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便利化服务措施,打好政策惠民和服务便民的“组合拳”,让纳税人和缴费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和办税便利的双重获得感。

作者:通讯员 叶晨静 沈嘉和 记者 郑舒铭  
编辑:徐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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