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区召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工作部署动员会。会议重点解读了新排污许可证中对污染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相关要求,要求企业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现场评分表》的相关指标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完整监测方案,并及时地、公开地将监测结果上报到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在分析汇总后及时上报备案。
会议还通报了目前环境大队对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行为监督的情况,指出了污染企业在自行监测上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原始资料不匹配等问题,需要重点改进。
此次会议使各污染企业充分认识了自行监测在排污许可体系框架的重要意义,全面了解了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监督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为我区即将开展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方法、规划了路径,有力支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