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以及城市发展的需要,不少居民的房屋都纳入了拆迁规划,面对这些小范围内集中成片拆迁房屋中的装潢材料,有人就打起了歪脑筋。
5月9日上午,萧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恶意买卖拆迁房屋装潢材料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水某某、李某、许某某三人因涉嫌强买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侦查终结后移送至检察院,检察院以强迫交易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水某三人都是个体户,从外省来萧山务工。他们首先单独或结伙来到受害人家中,以较高的价格与受害人约定购买部分或全部拆迁房装潢材料,当场写下收条并付清钱款。这伙人付钱时很爽快,不过在写收据的时候做“手脚”加上“装潢”二字,目的是为了方便日后要挟说收购的是全部的装潢材料。
过了一段时间后,他们又以之前支付的价格过高为由,要求低价收购之前购买的材料,让房主退赔差价。面对这种要求,房东当然不同意,有不少人要求退款。但是水某等人拒不接受房东的退款,甚至对不愿配合的房东进行电话骚扰和言语威胁。
拆迁户在规定时间内腾房搬离是可以获得一定的额外奖励的,于是,他们利用这个政策,迟迟不去拆迁装潢,故意恶意拖延时间,而按照规定,拆迁户已签订拆除协议的,不再允许将装潢材料转卖给他人。于是,不少心急的房主怕拿不到腾房补贴,无奈只好同意了他们的要求。等到水某等人与房主谈妥后,便通知各个收购商前来拆除装潢材料运走,赚取中间的差价。
他们三人用这种方法恶性收购了宁围街道和新塘街道共16户房屋的装潢建材,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认为应该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