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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肯赡养八旬老母 法官情法并举感化对方

2018年10月18日 8:54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近日,区法院执行局徐法官办理了一起棘手的赡养纠纷案:刘奶奶年过八旬,4名子女却对老人的日常居住、生活费及医疗费等问题一直相互推诿。

  今6月,万般无奈的刘奶奶起诉4名子女。经法院调解,刘奶奶和子女达成调解协议:刘奶奶居住在二儿子王乙的附房,由大儿子王甲每月支付王乙房屋租金150元;若刘奶奶居住的附房被拆除或其生活无法自理时,大儿子王甲和二儿子王乙应轮流照顾刘奶奶,保证吃住;刘奶奶的医疗费由4名子女分摊。

  法院判决生效后,大儿子王甲以刘奶奶居住的附房窗户玻璃存在破损为由,拒不付款。二儿子王乙多次催讨无果后,只得申请强制执行。

  徐法官接手后,多次联系王甲,但王甲百般推脱:“法官,不是我不付钱,而是我弟弟提供的住房很破,夏天进雨,冬天漏风,这哪是在好好赡养老娘,我又凭什么把钱给他!”到后来,王甲电话不接,短信不回。

  徐法官绕开“浑身是刺”的王甲,另辟蹊径,通过走访刘奶奶所在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联系上了王甲儿子小王的电话。小王倒是通情达理,第二天如约来到法院,表示愿意替父亲出赡养费用。徐法官心中赞叹,决定暂时不收这笔钱,并希望小王能劝王甲前来法院处理此案。

  经过小王多番思想工作,第三天上午,父子俩一起来到法院。徐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还和王甲分享了自己与母亲的温馨回忆,言辞恳切地劝说对方:“有妈的地方就是家。老母亲现在八十多岁了,你又有多长时间能陪伴她呢?”

  另外,徐法官还告诫王甲为人父理当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要知道,不履行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在徐法官的讲情释法下,王甲真诚悔过,不仅积极履行了赡养义务,还写下了检讨书,表示今后一定会好好赡养老母亲。

作者:首席记者 周颖 实习生 徐升 通讯员 萧法  
编辑:徐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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