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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不胜防,钓鱼公司专钓个人简历卖钱

2021年1月15日 11:17来源:每日商报

  

   在网上投简历,却可能被骚扰电话和短信盯上;想求职,却可能“求”来大坑。这就是如今个人信息黑产的新套路,在这个升级版的套路中,他们化身钓鱼公司,发布招聘信息,专钓你的简历。在这种模式的掩护下,黑产从业者们频频发布岗位的钓饵,等着受害者上当受骗。

  在这个黑色产业链中,钓鱼还仅仅是第一步,黑产们将互联网社交平台视作载体,一份份包含着大量私人信息的简历成为了产业黑话中的“料子”,购买“料子”的人来自各个行业,他们怀着不同的目的,采用多元的手段,围绕着“料子”中包含的丰富隐私资源形成了一条隐蔽且高效的黑色产业链。只要购买者出价合适,“供应商”就能提供各种各样的“料子”,承载着人们求职希望的简历就在讨价还价中被以每份1元至8元的价格交易着。

  然而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就在1月8日,民法典实施后全国首例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并当庭做出判决,被告孙某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保护公民信息安全的铁拳正在更精准狠地落在黑色产业上。

  投出的是简历 收到的是骚扰信息

  “自从投了简历后,我就接到了不少奇怪的电话,这些电话一开口就能说出我的名字,还问我是不是在找工作,但我仔细询问过,这些人都不是来自我投简历的公司,这些企业也没有开设我想从事的工作岗位,更奇怪的是他们总急着要加我微信或者QQ,即便我设置了隐私权限,他们依然能通过微信号找到我。”毕业于北方某高校市场营销专业的唐明俊(化名)这样说。

  从去年11月开始,唐明俊的生活就被骚扰电话和精准投放的短信轰炸了。每天除了推荐刷单兼职的电话之外,还有办理贷款的广告电话,甚至还有电话让他去夜总会上班。唐明俊开始还会接通电话,告诉对方不要再来电话,但是这根本抵挡不住源源不断的骚扰电话和信息。“我大学是在北方读的,回到杭州后我重新办理了手机号码,但投出简历后各种营销广告就找上我了,除了我几个好朋友和家人之外,也只有在简历上出现过这个号码。”

  唐明俊的情况并不罕见。绍兴的田女士也在投了简历后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就在上个月,她在某求职平台投了简历后的半小时内就接到了电话。“在电话里,对方问我最近是不是在找工作,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对方却向我推销起房子,这对于我来说伤害力不大,侮辱性极强,这种情况不仅我遇到了,我身边的朋友也遇到过。”她说。

  明码标价 一手简历6元一份

  “西瓜”(化名)活跃在一个名为“某平台简历”的498人QQ群里,作为群里主要的“料子头”(掌握大量简历的人)之一,他会添加群里每一个新加入的群员为好友,并询问对方是否需要“料子”。

  1月10日,记者加入到QQ群后,“西瓜”立即发来了信息:年底促销,量大可砍价。而在记者加入的其他几个QQ群中,也同样能找到“西瓜”的身影。按他的话来说,类似的QQ群他总共加入了十几个,在行业里算是有一定资源的老江湖。

  为了获得更多的权限,“西瓜”会每周向群主缴纳一定的群费,这让他拥有了在这些群里发布“料子”信息的权限,除此之外,他还能通过群添加新人的QQ。“每天加入这些群的人至少有20多人,这些人都是冲着料子来的,我的料子稳定质量好,客人也多。”“西瓜”透露,在简历交易的产业中,普通的一手简历叫作“一手料子”,这些简历是没有被人接触过的,这也使得这些简历的价值比二手简历值钱得多,“一手料子的平均价格在4元-6元之间,如果是从事金融或其他收入较高行业者的一手简历,一份售价就可以达到10元。”

  对于“西瓜”这样的老江湖来说,不同平台的简历之间也存在差价。“一般来说,猎头性质的平台简历价格最高,其次是专业求职平台,最后才是综合性信息平台,在行业里有句话,猎头平台里没有垃圾简历,综合平台里没有高档简历。”

  在名为“某平台全国简历”的QQ群里,一位网名为“春风”的14级群友则明确表示所售的都是二手料子,且价格低廉。“2400份简历,统一打包价2000元,可以预定明天的简历,两元一份。”

  在“春风”和“西瓜”等人的世界里,一份份承载着求职者信息的简历就像是一种再普通不过的生产原料,可以明码标价,也可以讨价还价,接受实时交易,也承接预定业务,更为让人瞠目结舌的是,在他们的业务中包含大数据筛选的服务。“只要你想要,全国任何一个省市的任何年龄段人群的实时简历信息都可以提供,我就是有这样的实力。”“西瓜”说。

    采集程序24小时下载 出租邮箱一天就能收到2100份简历

  “西瓜们”在简历交易中还仅处于产业中游,在他们的上游一个更为隐蔽且庞大的群体正利用各种手段和技术获取海量的实时简历信息,也正是他们为“西瓜们”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料子”,甚至还有人将“西瓜们”视为销货渠道,专门为“西瓜们”提供代下服务,而他们也有一个身份——钓鱼公司。

  “C01”是名为“简历下载批发群”的群主,他自称手中掌握着不少招聘网站简历的海量资源。“我的团队在很多平台都注册了相应的企业账户,有专人针对用户需求发布招聘信息和邮箱,一般情况下各个平台的邮箱汇总起来一天就可以收到四五万份来自全国各地的简历。”

  在“C01”的QQ说说中显示,他的团队在去年8月4日开发出了金领的简历资源,并在当天推出了首批资源。对此他表示,这些简历中包括了500人以上大型企业HR、主管、总监等级别的简历,这些信息都来自于团队新注册的猎头公司账号。“如果算上这家新注册的猎头公司,团队总共注册了20多家企业,这些企业的招聘邮箱单个的租金为420元一天,基本能保证每天有2100份以上的简历自动送上门。”正是在这种钓鱼式骗局的掩护下,“C01”成为了行业中数量不多的几个上游黑产之一。对此,他甚至还直言不讳:“如果把简历看作是一种产品,我们做的是批发生意,其他人做的是零售生意,两不相干,有时候中游的人还会来找我们代下单,他们属于我们的潜在客户。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一种节省人力的手段,获取简历更容易。”

  “C01”所说的手段是一种自动信息抓取软件,在他所在的行业中被统称为采集程序。“这种软件可以24小时不间断下载邮箱里的简历,并将这些邮件格式的简历绘制成带有筛选选项的综合文档,这些程序能批量提取信息,还可以筛选地区、性别和应聘条件,同时将这些简历分类。”

  在各种手段的联合运用下,“C01”也牟取了相当的不法收入。据他透露,在订单量较大的时候,他一天就能赚到2000多元。

  有企业提高安全门槛

  求职者信息安全渴望得到更大保护

  对于“C01”来说,简历的获取已经成为一种类似于工业化的模式,在他所处的黑色产业上游,不仅有通过各种手段搭建的“隐蔽角落”,还有不知疲倦的机器人时刻抓取数据,这个黑色的产业链正在破坏人力资源产业的正常秩序。

  杭州某安全公司资深网络工程师强哥(化名)介绍,从人工智能角度来看,各大平台对于企业发布的招聘信息把关正在越来越严格,随着人工智能功能的完善,一些招聘信息不全面,特点不突出,且与此前存在封号行为的账号具有关联度的招聘信息将会被初步判断为可疑信息,人工智能会将这些可疑信息发送给后台,交给人类技术人员做进一步的判断,这将有效阻隔部分不良招聘信息的发布。

  在强哥看来,对于招聘信息发布账号的注册也应当进一步加强。“求职平台是专门为个人信息收集而存在的,从责任与义务对等的角度,平台应当进一步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也应当受到更高等级的监管。我个人建议,相关部门在对求职平台管理和指导过程中,可以适量加入惩罚性赔偿机制,让平台切实担负起保护自身数据库信息安全的责任。”

  实际上依靠发布招聘信息等钓鱼方式获得获取个人信息的方式正被阻隔。“C01”在推销招聘账号时提到,目前多家平台对于招聘信息的发布正在收紧。“发布信息时要非常严谨,一旦招聘信息被发现有抓取信息的可能性,账号就有可能面临封号,除此之外人工检测也让这种封号的风险加大,一旦主账号被封损失将会很大。”

  但对于庞大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来说,要完全杜绝虚假信息的发布也有一定的难度。据天眼查App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的人力资源企业总数达到59.9万家。不过随着人力资源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和成熟,国内人力资源企业的不断壮大,企业行为正在越来越规范化。天眼查App数据显示,全国人力资源企业的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的企业数量达到了7.7万家。越来越多规模较大的企业涌现,将会进一步改善人力资源行业的环境。

  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 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简历作为个人信息的综合性载体,包含了大量的个人隐私和重要信息,1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典》对于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做了重点规定,就在1月8日上午,民法典实施后全国首例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并当庭做出判决。该案由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网络公开审理。

  该案中,2019年2月至9月,孙某先后8次将从网络购买、互换获得的4.5万余条含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的公民个人信息,通过微信、QQ等方式,出售给他人用于虚假外汇业务推广,获利3.4万元。上述信息被多次非法倒卖,众多不特定人员的个人信息长期遭受侵害,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

  检察机关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民法典同时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本案中,被告孙某未经他人许可,在互联网上公然非法买卖、提供个人信息,导致众多不特定人员的信息长期遭受侵害,扰乱个人信息正常的收集、使用、流通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孙某在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按照其获利赔偿损失3.4万元,并在省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孙某的行为虽然发生在民法典实施前,但民法典对个人信息保护有更为详尽的规定。案件适用民法典更能体现法律对不特定民事主体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的保护和尊重。案件也不存在适用民法典会“减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的法定义务或者背离当事人的合理预期”的情形。据此,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民法典为依据诉请判令孙某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结合危害后果、法律责任与民法典相关法条精神对被告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被告孙某也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给社会公众带来的不良影响,通过其代理律师表示真诚认错悔过,当庭表示服判认罚。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近年来,围绕个人信息的非法收集、使用、买卖已经形成灰黑产业链,严重侵扰公民生活安宁、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甚至成为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等多种犯罪的源头。此类案件受害群体广泛,个体维权十分困难,成为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密切关注的社会问题。希望通过本案办理,警示广大网络用户和网络信息处理者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严格遵守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民法典实施后,检察机关将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开展更深更广的民事公益诉讼探索,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对此,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认为,侵犯个人隐私、倒卖个人信息的行为涉及触犯刑法。“这有可能面临3年至7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量刑还将更重。”

作者:记者 朱光函  
编辑: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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