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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顺风车遭遇车祸索赔32万 这笔钱到底该找谁算?

2020年4月8日 8:33来源:每日商报

  为了方便出行,不少人会选择坐顺风车,小温就是其中一人。但小温怎么也想不到,坐车途中出了车祸,这笔“账”到底该找谁算?

  2018年5月23日,小温在滴滴上打了一辆顺风车,预付款为60多元。谁知,车开到中途,顺风车车主华某因操作不当,驶向了对向车道,并与对向车辆相撞。这起车祸造成小温受伤,经交警认定,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一直谈不拢赔偿,小温将华某、滴滴公司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共32万元。建德市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在庭审中,华某认为应当由保险公司及滴滴公司先行赔偿后,再由他对剩余款项承担赔偿责任。

  而滴滴公司则提出不同的意见,滴滴认为顺风车信息服务平台由北京运达公司运营,仅是借助于滴滴基础信息平台业务,滴滴公司不是本案适格被告。而顺风车合乘行为属分摊出行费用而非经营性收益,北京运达公司提供的是信息展示及信息匹配功能,属于信息居间服务而非承运服务,滴滴公司及运达公司均未提供承运服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认为,小温投保的《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险》,仅包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住院津贴三项,而且该意外险属于人身险,系合同纠纷,保险公司不应当被列为共同被告。

  为了让小温尽快得到赔偿,案件的承办法官组织了调解,最终保险公司赔偿20万元,华某赔偿12万元,滴滴公司不需承担责任。

  为什么在这起案件中,滴滴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官告诉记者,顺风车属于私人小客车合乘,由合乘平台提供信息服务,合乘提供者和合乘者根据展示的信息自由选择合乘对象,合乘提供者与合乘者通过平台达成合乘民事法律关系,相关责任义务由合乘各方依法承担。“滴滴公司是网约车的运营主体,经营范围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等,但不开展私人小客车合乘顺风车服务,所以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那要是乘客在乘坐顺风车时发生事故或者意外,损失利益如何保障?

  顺风车发生事故或者意外,若车主未投保车上人员险或投保额度有限,赔偿风险则要由顺风车车主承担。在这起案例中,保险公司在顺风车订单生成后,为乘客赠送了《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险》,可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住院津贴三项进行赔偿,使得原告的损失通过另一途径弥补,同时原告也愿意在本案中将保险公司的理赔款抵扣顺风车车主应当承担的赔偿费用。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受害人乘客来说,赔偿主体为驾驶员个人,想要及时获得相应赔偿比较困难,所以大家在选择车辆出行方式时,最好先提前了解各类出行方式背后的风险,再作选择。

作者:通讯员 建法 记者 骆静怡  
编辑:邱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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