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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个体参保人员 本周日起可预约免费体检

2019年11月29日 8:34来源:每日商报

  昨天,记者从杭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从12月1日起,2020年度主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将可办理健康体检预约。

  据介绍,此次的体检对象为2019年度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主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和协缴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以下简称个体参保人员)。体检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承检医院则为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常规、外科常规、眼科常规、耳鼻喉科常规、胸片、心电图、B超(肝、胆、脾、胰、双肾)、血常规、尿常规、大便OB、乙肝表面抗原、生化八项[血糖、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肝功能(ALT)、尿酸、肌酐]、肿瘤标志物(AFP、CEA)。费用标准为200元/人,超过标准部分由个人自理。同时,适龄妇女增加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涂片检查(限20—65岁已婚妇女)和乳腺彩色多普勒B超检查(限20岁以上妇女),费用标准再增加100元/人。

  市医疗保障局提醒,符合健康体检条件的个体参保人员应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持本人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主城区各街道、乡(镇)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各城区医保经办机构、杭州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或钱江新城“市民之家”社保医保综合窗口办理体检承检医院及体检时间的选择手续。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择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或选择后未在约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同时,个体参保人员也应在约定的时间凭社保卡和健康体检通知单,到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健康体检。

  已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长住外地登记备案的个体参保人员,确实无法回杭参加健康体检的,可在居住地附近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凭体检原始发票、体检报告、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在2020年10月31日前至杭州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按规定报销。

  另外,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个体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按照原规定执行。

作者:记者 陈敏娜 通讯员 洪晓静  
编辑:邱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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