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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被控受贿4.49亿余元

2019年8月16日 7:8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人民网北京8月15日电  据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8月15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受贿一案。

  图片来源: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6年至2016年,被告人邢云利用担任中共伊克昭盟委副书记、伊克昭盟行政公署盟长,中共伊克昭盟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9亿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邢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邢云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全国、辽宁省、大连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4.49亿 这位“退休虎”敛财或是十八大以来最多

  落马不到1年,内蒙古“老虎”邢云站在了法庭上。

  8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受审,据检方指控,从1996年至2016年,邢云敛财超4.49亿。

  创纪录!

  邢云,男,汉族,1952年3月出生,今年67岁,内蒙古土左旗人,1968年9月参加工作,1981年3月加入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据检方指控:

  1996年至2016年,邢云利用担任中共伊克昭盟委副书记、伊克昭盟行政公署盟长,中共伊克昭盟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9亿余元。

  换句话说,邢云或将成为十八大后敛财最多的老虎。

  记者注意到,十八大后打虎不断,一批落马贪官被法院查明受贿超亿元,但像邢云这么多的,还从未有过。

  这些贪官最终获刑无期甚至是死缓(张越除外),其中白恩培受贿超2.4亿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安徽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超2.7亿):无期

  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受贿超2.46亿):死缓

  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超1.7亿):无期

  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受贿超1.56亿):15年

  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受贿1.53亿):无期

  浙江宁波原市长卢子跃(受贿超1.47亿):无期

  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受贿超1.46亿):无期

  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超1.4亿):死缓

  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受贿超1.29亿):无期

  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受贿1.25亿):无期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受贿超1.23亿):无期

  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受贿超1.16亿):无期

  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超1.14亿):无期

  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超1.11亿):无期

  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受贿超1.04亿):无期

  任政法委书记时,赵黎平是公安厅长

  邢云在内蒙古工作多年,曾任包头市委书记,2006年12月至2012年2月,他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书记,卸任后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至2016年1月)。

  2018年10月,退休两年的邢云成了十九大后内蒙古的又一只“老虎”。

  在内蒙古政法系统内,邢云并非首个落马的官员。在他担任政法委书记期间,赵黎平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2017年5月26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院遵照最高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赵黎平执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15年3月20日晚,被告人赵黎平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持枪将被害人李某某(女,殁年26岁)杀害。2008年至2010年,赵黎平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有关公司和个人在收购股权、承揽工程、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请托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2368万元。2015年3月21日,公安机关对赵黎平杀害李某某的抛物现场进行勘查时,提取了赵所藏匿的一支转轮手枪、一支六四式手枪及49发子弹。同月23日,公安机关对赵黎平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警体中心二楼的办公室进行搜查时,从保险柜内查获91枚雷管。

  邢云班子中还有一人被判死缓。

  2010年4月,履新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的杨汉中,成了邢云班子中的新成员,2013年,杨汉中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缓。

  法院认定,杨汉中自2000年至2012年在多个岗位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弟弟、情妇、司机等人先后49次非法收受和索取19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037余万元、美元35万元、澳元4万元,其中索贿共计人民币1320余万元、美元15万元。

  据媒体报道,案发前,杨汉中个人和伙同其亲属、情妇已经收受、索要房产21处。这些房产分布在内蒙古、北京、山东、广东、海南5个省份,总建筑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房屋价值或房屋变现款总额达2289.2万元,占其受贿总额的56.7%。

  法院认为,“杨汉中有检举他人违纪线索的立功情节,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作者:  
编辑: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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