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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的套路贷:借2000元竟然要还81万 贷5万被套了2300万

2019年1月25日 11:48来源:萧山网综合

    近日,汇丰银行发布了一个数据,中国的债务与收入比例严重不协,其中单单是90后这批人的债务就达到了1850%。而他们的债务主要来自于各种贷款机构和信用卡贷款!且每个人的平均均债务超过17433美元,折合人民币12万元!于是——

    “借1万元却写下20万元借条”“借款两万元,最后赔上了一套房子”“‘零首付’购车,最后差点倾家荡产”……近年来,一种隐蔽性极强的新型犯罪——“套路贷”逐渐浮出水面。这种伪装成民间借贷的诈骗行为,处处披着合法外衣,整个骗局环环相扣,最终会把受害人的钱“吃干榨净”。对此,很多受害人直呼——“我走过最长的路,就是骗子的套路”。

    女生贷3千一年后涨到69万 家里凑58万再也还不起

  在看到女儿李媛媛的绝笔信后,家住甘肃省定西市的李志宏再也坐不住了。他拽上女儿,前往公安局报案。

  在过去一年多里,因为李媛媛在大学期间一笔3000元的“贷款”,老李一家原本平静的生活被彻底打乱。他们收到了来自陌生电话号码的恐吓信息,也收到了女儿的不雅照,连家门口都被人泼上油漆,写上“欠债不还,天理不容”的字样。

  邻居们围上来,相互打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老实了一辈子的李志宏连头都不敢抬。他抵押了房子,又向亲戚朋友借了一圈钱,先后帮女儿还掉58万元的贷款,但剩下的11万,他再也凑不齐了。

  被套住的大学生

  出生于1997年的李媛媛,就读于山东某高校。一次意外中弄坏了室友的手机,因为担心父母责怪,李媛媛决定自己处理这件事情。

  通过手机广告推送,李媛媛找到一个名为“分期乐”的线上贷款平台,业务员陈某也主动加了她的微信。很快,第一笔数额为3000元的贷款顺利下放。

  一个月后,除了每月生活费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李媛媛开始违约,“分期乐”的催收员便将这笔债务“转让”给了另一家贷款公司。在“套路贷”的专业术语中,这一操作叫作“平账”。

  实际上,两家公司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有时甚至是同一个老板,“就像将右口袋的钱还到了左口袋。”

  此后,这样的“转让”在55家公司一再上演,而原本3000元贷款,也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从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15个月里,增长到69万元。

  在提交给警方的材料中,李媛媛写下10多位经手业务员的名字,并陈述了这样的事实,“借9000元还6万元,只因逾期1小时”“胡某某与胡某某是一家,孟某某介绍的吴某某”。

  “刚开始是小额,之后就是大额,还不清就有‘过桥’(高利息)。”由于害怕,李媛媛一直捂着这件事,直到恐吓信息接连出现在家人、朋友的手机上。

  “我们这几天就开始收拾他(她),让你还在外面躲着可以,家里留人我们收数”“你孩子在外面的钱再不还,我们捉到他,把他(她)舌头割了,腿打折了,让他(她)乞讨”。

  看到这样的短信,远在老家的李志宏被吓坏了,他四处筹钱,想填补这个窟窿。但一系列恐吓、羞辱,并没有就此停止。甚至在报案后,他还陆续收到了催收信息,“今(天)下午我们开两辆车带十几个兄弟到你家,让你孩子准备好。”

  接到报案后,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反电信网络诈骗侦查大队迅速展开调查,走访全国多个地市,并一举打掉位于合肥、天津的2家贷款公司。

  根据“反电诈”侦查大队大队长赵志军的介绍,天津这家名为恒逸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虽然打着咨询公司的名号,实际上却拥有“米贷金融”“租租侠”两个线上贷款平台。从2017年11月25日办理第一笔贷款开始,短短一年时间,“套路”了960多名在校大学生,其中18~23岁的本科生占到90%以上。

  “套路贷”如此猖獗的原因,在于高额回报率。一位犯罪嫌疑人详细记录了每笔贷款的提成。例如,一笔3000元的贷款,加上人力成本是3450元,而4735元是最低回收限额;而另一笔4100元的贷款,最终回收了10620元,催收员拿到了1601元的奖金。

  “这些平台会看人下单。”赵志军举例,比如不会借给农村单亲家庭的孩子,不会借给公检法院校的学生,以及父母是公检法单位工作人员的学生。(据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不光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很多成年人甚至是高级知识分子人群也会成为“套路贷”的受害人,而且受害者受损的金额也更为庞大。

    类似案例一:套路贷,借2000元竟然要还81万!

    2018年8月20日上午,梅河口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受害人姜某报警称:6月份以来,他通过“芝麻开门”的网贷公司网上贷款 2000 元,但实际到账只有1700元。因姜某未能如期还款,该贷款公司通过电话或短信骚扰、谩骂、威胁、轰炸被害人亲友手机等软暴力方式催讨,还以姜某家人安全对姜某进行威胁,同时收取姜某30%的高额利息、每天10%的高额逾期费、“借一押一”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等  手段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威逼利诱姜某去别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转贷,多达100多个。在一层又一层的 “套路”之下,姜某的还款达到 81 万元。

    接到报案,梅河口警方结合其他被害人报案,决定立案侦察组织力量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这起案件背后隐藏着一个成员众多、结构复杂的外省 " 套路贷 " 犯罪集团所为。根据这个情况,梅河口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以副市长、公安局长李勇霖为组长,副局长许亚春带领刑侦、网安、技侦、情报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专案组,专案组成员迅即展开缜密的破案工作。副市长、公安局长李勇霖明确要求在 " 扫黑除恶 " 专项斗争中,将打击 " 套路贷 " 犯罪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攻坚任务,打出声威打出气势。

    在历时 1 个月的侦查过程中,专案组民警们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他们舍小家,顾大局,碾转东北三省,上海市、浙江省等 5 省 10 市对犯罪线索坚持不懈的追踪,终于查清了这个团伙的犯罪手段和藏身位置。9 月 18 日晚,在浙江省宁海县、金华市警方的密切配合下,副局长许亚春带领刑警大队长李立中及全体侦察员 48 名警力端掉 2 个窝点,成功抓获嫌疑人 22 名,现场扣押冻结赃款近 300 万元,扣押作案手机 80 余部、银行卡 37 张,电脑 26 台、POS 机 2 部,以及手机卡 200 多张,犯罪团伙主犯胡某、郑某及成员全部抓捕归案。仅就目前初步调查,受害人已达 3000 余人,遍及全国 28 个省市,涉案资金近 2000 万元。且在抓捕之时仍在作案,社会危害极大,该犯罪团伙的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人身合法权益。(据新文化报)

      类似案例二:高校退休教师陷“套路贷” 350万房产被人套走

    借款2万元,不到半年变成了75万元;合同金额是借款额10倍,个别最高日息竟达100%;短短2个月,80多岁的大学退休教师夫妇失去了广州天河区的一套房,市场价350多万元,“套路贷”团伙以95万元攫取到手……

    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近日依法对一个五人“套路贷”团伙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该团伙自2016年起先后对88名被害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3200余万元,还骗取被害人房产24处等财物。

    检察官表示,“套路贷”是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而被害人往往对其中的风险没有足够认识和准备,一旦上当,轻则背负巨额债务,重则可能倾家荡产。可以说,“套路贷”给被害人个人及其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危害,谓其是一种社会毒瘤毫不为过。(据广州日报)

      类似案例三:贷5万被逼还一套房 “套路贷”套了2300万

    据天津北方网报道:2018年9月26日,全国首例开庭审理的“套路贷”涉黑案件在红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穆某等人打着“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以无抵押、利息低为诱饵,诱骗或强迫借款人陷入借贷圈套,通过精心设计的“套路”手段,让借款人的债务在短时间内滚雪球式翻倍,有的借款人借款5万元,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赔进去一套房。为了索债,他们使用暴力、威胁,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涉案金额高达2300余万元。
 
    贷款5万元被逼还一套房

    2016年,公安红桥分局芥园道派出所接到群众王某报警,称其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5万元,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不仅被夺走了一套房,还被打得遍体鳞伤。

    经过警方详细询问得知,王某经营一家披萨店,想扩大规模,无奈手头资金不足,通过广告传单,找到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接待人员首先询问了王某贷款目的,以及家庭情况,还有个人有哪些财产,并讲明贷款5万,刨除手续费,只能拿到3万元,两年借款期,本金及利息总额19.2万元,每月还款额是4000余元。王某觉得并非广告传单上所讲的低利息,正在犹豫是否签借贷合同的时候,来了四五个彪悍男子一直盯着他,迫于压力,王某还是向这家贷款公司贷了款。

     回到家后的王某,越想越怕,特别是彪悍男子身上纹龙刺凤的形象,让他胆战心惊。一个星期后,王某带着5万元来到小额贷款公司,表示,不想贷款了。没想到几个彪悍男子又出来了,说,“不想贷,算违约,需要缴纳违约款20万元。”若是有这么多钱,王某也不会找到小额贷款公司,在被“扣押”的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又找来一家“同行”公司,告诉王某,“你还不上钱可以找这家公司贷款,替你还账。”就这样,王某又被转给了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替王某还了20万元的债后,这家小额贷款公司向王某索要40万元,并将王某带到一处居民楼内“关押”起来,拳打脚踢,关进狗笼子里,直至王某同意用一套房来偿还所欠下的债。

    当时,王某名下的房子,市场价值可以达到100多万元,却在小额贷款公司的操持下,以87万元的价格进行抵押。还了40元的欠债,剩下的钱也没有进入王某的口袋,而是以入股公司的名义被小额贷款公司扣下了,还让王某到小额贷款公司上了几天班,以工作不认真,又将王某辞退了。

    一直在噩梦中的王某,将憋在心中的委屈向母亲倾诉,母亲带着儿子找到了警方。接警后,警方迅速立案,正在展开侦查工作的时候,又有一起相同警情出现了。

    受害人方某因手头不富裕,和王某一样,找到了同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在审核个人财产时,业务员将方某的手机要到手,在翻开的过程中,发现一条银行信用卡欠款信息。对方以方某个人信用不良为由,叫来一帮打手,对方某一顿暴打,也将其“关押”起来。方某本想贷款2万元,结果一分钱没得到,反而被要挟用驾驶的迈腾汽车换回自由。方某不得不低头,任由对方将自己驾驶的汽车以4万元价格低价出售。

    催收手段残忍 将被害人推进河里 用枪恐吓

    警方推断这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并且拘禁、殴打、挟持、威胁、体罚、侮辱被害人,涉嫌黑恶势力。在警方一步步挖掘,摸清犯罪团伙的情况时,又一名被害人的出现,将该犯罪团伙的主犯浮出水面。

    被害人刘某到公安红桥分局芥园道派出所,是因为打架。“受害人”称刘某将其打伤,刘某也同意“受害人”的要求赔款1000元。在派出所纠纷虽然是调解了,但警方总觉得不对劲,因为刘某身上的伤也不清。在和刘某的妻子取得联系后,警方才知道刘某的妻子在滨海新区公安局大港分局古林派出所也报了案。

    原来,刘某也曾到相同的小额贷款公司办理贷款,贷款3万元,还款期一年,本金及利息总额4.7万元,每月还款3900元。在按时还款5个月后,以还款逾期违约为借口,刘某被一群人从家中带走,被关在一间屋子内,要求其还债13万元。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还从刘某的手机转款2500元。

    随后,又出现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出资13万元将刘某的债务买走,同时,将刘某带走,继续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迫使刘某电话联系朋友借款,从而又索要5万余元。在拘禁刘某期间,嫌疑人除了殴打,还用枪支捅入刘某口中,又将其推进海河里,逼迫其还钱。妻子在接到催款电话后,害怕丈夫出事,就向警方报了警。

    害怕罪行暴露,主犯穆嘉指使两个弟兄报警,制造假象,称和刘某是因琐事发生争执,被刘某打伤。在恐吓下,刘某不得不配合嫌疑人演了一出戏。嫌疑人也没有想到会因此进入警方的视线。

    历经13个月侦破案件 涉案人达50余人

    在警方13个月的走访调查、缜密侦查的过程中,嫌疑人也意识到自己有可能被警方盯上了,遂将办公地点由红桥区转移到和平区,在一次,公司开大会的时候,警方将涉案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在51名嫌疑人当中,不乏多名穷凶极恶的“打手”,且部分人员持有枪支弹药。经过对嫌疑人的审讯和被害人的讲述,警方彻底查清了该犯罪团伙人员架构、分工及犯罪事实。(据北方网)


      检察官揭秘“套路贷”6个手法

    套路一:以发“广告”、打电话等方式招揽被害人

    犯罪嫌疑人通常打着所谓的“无抵押、免息”“放款快,即时到账”等旗号来吸引潜在客户,通过在公共场所、私人车辆上发放各种五花八门贷款小广告,拨打骚扰电话等方式推销其贷款产品。此外,他们还会在微信群、QQ群、微博等网络平台上打出这些广告,一旦有人相信广告并与之取得联系,那么十有八九会中了他们设的“套”。

    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后,犯罪嫌疑人会以提供上门服务为由前往被害人住所进行所谓的家访调查,其真实目的则是为了搞清楚被害人的住所地,以便日后能够随时上门讨债;同时以评估被害人的还款能力为由,套取被害人的个人和家庭财产信息,有不动产的就会查册,以明确被害人的不动产权利状态,以便根据被害人的财产状况制定接下来的具体诈骗方案;同时还要求留下被害人身边至少10名亲友的联系方式,为后期轮番“轰炸”式的催收准备条件。

    套路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巧立名目盘剥借贷本金

    犯罪嫌疑人会主动要求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借贷假象。而签订借款合同套路如下:首先,以收取“保证金”的名义虚高借款金额。如被害人要借10万元,犯罪嫌疑人表示同意,但同时以为保障借贷资金安全,声称日后若发生诉讼将会有律师费、诉讼费等支出为由,要求预先收取10万元的保证金,由此,诱骗受害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就变成了20万元。

    其次,以“空白合同”“阴阳合同”“口头约定”方式掩盖非法的高利贷。在此类“套路贷”中,犯罪嫌疑人索要的利息一般都高达月息6%~10%,个别极端情况下,甚至达到了令人震惊的日息100%,但这些要求并不会写在合同上,采取签订的是“阴阳合同”“空白合同”的方式来规避国家对于民间借贷最高利率的限制性监管规定,而这些合同并不会交给被害人,以便其随时添加需要内容。

    最后,以“行业规矩”等名目,极力克扣被害人实际取得的借款金额。合同签订后,犯罪嫌疑人会以行业规矩为由,收取“砍头息”(即第一个月的利息)、上门服务费、放款折扣等费用,被害人实际取得的借款额实际上只有大约八成,如上述借款20万元,被害人实际到手的金额只有大约16万元,而支付利息时则要按照2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照6%的月利率支付。

    套路三:制造虚假银行流水 掩饰真实借款数额

    上述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将20万元的虚高借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打入被害人的银行账户,随即立即让受害人通过ATM机、银行柜面取现交还;如果遇到银行下班而无法支取大额现金的情况,嫌疑人还会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直到实现其目的为止。

    在金额较小的借贷中,嫌疑人则会让被害人手持“保证金”现金拍照存证。通过这样的套路,相关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或其他证据就会与虚高借款合同金额一致,造成嫌疑人实际支付了全部借款资金的假象,同时也为其通过虚假诉讼占有被害人财物做好充分“法律”准备。

    套路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步步将被害人逼入绝境

    在被害人无力按时偿还(无论是本金还是利息)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会加紧催收,并会“按约”加收所谓的罚息、违约金等,此举不仅进一步加重了被害人的财务负担,而且也进一步削弱了被害人的还款能力,嫌疑人的终极目标并非被害人的那点利息,而是被害人的全部“身家”。此时,催债的嫌疑人一面是催逼债务的“恶人”,一面又变身为雪中送炭的“好人”,他及时地请出同伙来“接单平账”以“帮助”被害人渡过难关,以此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而在此过程中,催债的嫌疑人还要收取一笔不菲的“中介费”(垒高后借款金额的10%)。

    为啥被害人明知不公平还要向嫌疑人同伙借款呢?实际上,在最初签订的第一份合同中,嫌疑人就已以合同正式条款的形式规定被害人在借款期内不得向他人再借款,否则要承担剩余本金24%的违约金。可见,嫌疑人早已通过所谓的双方合意限制了被害人的正当权利,而且嫌疑人还会通过威胁恐吓等方式阻止被害人向其他人借款,被害人往往只能就范,由此债务数额越滚越大,直至彻底破产。

    套路五:瞄准被害人房产 频频祭出腾挪转移大法

    对于有不动产的被害人,嫌疑人的套路如下:首先,在签订借款合时要求被害人同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虚高的借款金额约定为购房定金,一旦被害人无力还款就会面临非常痛苦的选择,要么忍痛贱卖房子,要么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义务;其次,以给债权提供担保的名义诓骗被害人到房管部门进行房屋买卖的“网签”,谎称只要被害人按时还款就会解除“网签”,并不会真的要被害人卖房,甚至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一些房地产中介直接完成这一操作,从而锁定被害人房产;最后,在被害人无力还款时,逼迫被害人卖房还债或者以房抵债,被害人若不同意,就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来占有被害人房产。

    套路六:软硬兼施猖狂索债 通过虚假材料提起诉讼

    在催收环节,犯罪嫌疑人相互配合,有的唱红脸有的唱白脸,红脸通常打温情牌,以“讲道理”的方式使被害人陷入层层套路,其主要目的是垒高借款金额;当红脸不奏效时,白脸一伙就会通过威胁、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扰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正常生活。同时,嫌疑人会通过虚假材料提起诉讼,主张所谓的“合法”权益向被害人施压,逼迫其还款甚至移交房屋。

       检察官支招:

    绝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作借款担保

    1.不轻信所谓的无抵押贷款。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若有资金需求,务必到合法正规的机构或平台寻求贷款。

    2.不随意签订借款合同。签字之前应当仔细看清楚,写的和说的要保持一致,借多少写多少,利息是多少写多少。凡是口头打包票却不肯写进合同的,绝不签名。

    3.借款时绝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来作担保。正常、合法的程序应当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4.但凡钱款往来,务必留存证据。尤其是现金往来,记得拍照、录制视频或者到有视频监控的地方操作,也可以多找几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5.发现被“套路贷”后,要毫不犹豫地立即止损、报警,并向亲朋好友广而告之,同时注意做好对对方暴力恐吓、骚扰滋事等讨债行为的防范和取证。(据广州日报)

作者:萧山网综合  
编辑: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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