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微信

武汉出台新规:小区遛狗不戴嘴套最高罚1000元

2018年11月15日 19:51来源:新华网

  携犬出户应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记者15日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新增狗患治理规定,两次受罚者将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物业如对违规养犬坐视不管,最高处以3万元罚款。

  近年来,狗患成为城市治理的一大难题。此次修订《条例》中加强了对小区养犬的管理,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因违反本条例养犬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严重失信者将被限制任职资格,限制授予荣誉和融资信贷,限制高消费以及出境。

  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处理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作者:记者廖君  
编辑:邱璐

相关新闻

萧山网版权声明

    根据萧山网与萧山日报社和萧山广电局的合作协议,萧山网拥有萧山日报、萧山电视台、萧山人民广播电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的网上独家发布权,版权均属萧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萧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图片新闻

头条推荐

视频推荐

新闻 即时报 专题 视频 教育 房产 理财 家居 健康 汽车 钱塘新区 网络问政 湘湖社区 北干楼宇 钱塘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