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法院执结了一起健康权侵权纠纷,原本同村的老李和老喻两家人,在经历过几番冲突之后,终于再次握手言和,一场悬在彼此心上长达六年之久的纠葛尘埃落定。
一场意外 让两家人陷入困境
2014年8月,老喻雇佣老李,为老汤家建造农房。不幸的是,老李在施工过程中从毛竹架上摔落,经鉴定为残疾八级,前后在治疗护理上花费了30多万元。
就医药费赔偿问题,三方对此一直协商未果。2015年,老李将房东老汤和雇主老喻诉至法院,要求两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30万。法院经审理判决,老汤和老喻分别承担老李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损失,其中老喻赔偿近20万,老汤赔偿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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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老汤便通过保险赔付完毕,而老喻年近七旬,没有工作收入,表示拿不出这么多赔偿款。老李的状况需要长期住院治疗,而老喻迟迟不赔偿,2016年底,老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老喻尽快赔付。
多次协商未果 双方都有难处
案件刚进入执行程序,老喻的儿子小喻主动来到了法院。“我父亲年纪大了,没有经济来源,而且生了场重病,已经花光了家里积蓄,没有能力偿还这二十万,虽然我愿意替父亲还债,但是赔偿款太高了,确实拿不出来这笔钱……”。执行员随即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家庭关于赔偿金额一直协商未果。
一边是老李需要长期住院治疗,花费越来越多,一家人日子过得越来越窘迫,一边是老喻年老体迈没有履行能力。转眼两年过去了,眼看时间越拖越久,对两家人都不利。
司法救助主动介入 两家人终化干戈
2019年上半年,考虑到老李的身体状况和家庭情况,执行员主动告知老李其情况符合救助条件,可以通过司法救助先解决一部分生活困难,老李知道后来到法院提交相关资料,法院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他救助8万元,解了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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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两家人都不容易,我能理解。但岁月不等人,事情发生至今已经五六年,老人们经不住折腾了。”有了这笔救助金,执行员顺水推舟,再次将老李的儿子和老喻的儿子叫到法院来协商。在执行员悉心调解下,两人都真切感受到对方家庭的实际困难,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小喻代父亲再支付4万元,双方一次性了结此案。日前,小喻按约支付完毕,两家人时隔六年握手言和。
司法救助 彰显为民温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司法救助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追索赡养抚养抚育费、民事侵权等特殊案件当事人,通过诉讼执行程序无法获得有效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当然,执行案件中的司法救助并不代表被执行人可以逃避责任,也不意味着强制执行程序的结束,在被执行人恢复履行能力后,仍要履行全部义务。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这起健康权侵权纠纷案的顺利执结,是萧山法院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生动实践,也是将队伍教育整顿与服务群众有机结合的一个缩影。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萧山法院坚持贯彻“民生无小事”的思想,积极转化教育整顿成果,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加大司法帮扶力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