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
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做了这么一件事:
聘任常委会法律顾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人大”建设,萧山区人大常委会首次聘任常委会法律顾问。
一是建章立制突出规范意识。
制定《萧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常委会法律顾问担任的条件、职责、权利、义务、聘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同时,明确了法律顾问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三年,并规定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法律顾问工作必需的经费给予保障。
二是广聘专家突出专业意识。
根据《规则》,聘请法学专家、律师和党政机关具有较高专业能力、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担任法律顾问。第一届法律顾问聘请了全国律师行业副会长章靖忠、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郑春燕、经济学院教授翁国民和几位省内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及合伙人。
单位(1个):
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
个人(10个):
章靖忠(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副会长,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主任)
郑春燕(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翁国民(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国际商务硕士生导师)
吴勇敏(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浙江大学律师研究中心主任)
张春霞(上海君悦杭州事务所副主任)
孔滨(浙江腾远律师事务所主任)
吴学军(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吴凯霞(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周洁(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谢浙波(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主任)
三是定时定向突出服务意识。
《规则》规定常委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有:为常委会监督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服务并定期为人大代表开展法律培训;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供咨询建议;为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旨在提高常委会监督质量和人大代表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