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发改法规〔2014〕645号)、市公资办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评标阶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退出评标室的实施方案》(杭公资办〔2020〕5号)等文件要求,萧山分中心多措并举齐发力,自2020年11月起试行代理机构人员退出评标室,成为我市首个推进此项工作的区、县(市)分中心。
科学谋划,稳步推进
2020年9月30日,萧山分中心联合行业监管部门印发《关于落实省市<评标阶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退出评标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依照项目类型及评标办法,自2020年11月起分类、逐级推进代理退出评标室,计划2021年5月起全面实施。
360度排摸,优化保障
一是完成监控设备保障及场所准备。摸查评标室内所有监控视角、音视频设备、通讯设备及线路等,确保所有项目评标过程无死角、可查档、可追溯;二是做好评标室“软硬”文化建设。不仅做好《系统操作注意事项》以及评标过程温馨提示小贴士的“软”氛围,还增加了评标纪律警示宣传等“硬”态度,促使专家评标工作更直观便捷,同时起到警示提醒的作用。
管理“加码”,“两室”联动
代理人员退出评标室,如何保障评标工作顺利推进是首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一是打造数字“候标”,候标室与评标区进行物理隔离,退出评标室的代理人员在候标室内通过“无声监视器”实时跟进评标进展情况;二是实现数字“见证”,中心工作人员在“数字见证室”实时跟进开评标进程,通过IP录音电话与开评标室、候标室保持联系,直达监管部门和招标代理,对突发情况及时做出反应和处理,形成“两室”管理联动、开评标现场管理的闭环。
代理机构退出评标室有利于减少招标投标环节中的“人”为因素,进一步保障评标过程的透明化、公正化。下一步,萧山分中心将持续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的进场管理,有力保障招投标各项工作更规范、更有序,深化招投标交易见证服务内涵,打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招投标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