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取消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6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从2021年3月1日起取消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考试取消后,对于已通过从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按原规定颁发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对于已报名未参加从业资格考试,或已参加但未通过从业资格考试的, 2月26日组织一次考试,自3月1日起,不再组织开展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和补考。对于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实施后申领相应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来源:萧山网 记者: 编辑:熊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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