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仅提供“扫码点餐” 是否侵权?

2021年04月01日 10:33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出门吃饭,有些餐厅不提供人工点餐,甚至不提供现场菜单,消费者只能扫描桌上的二维码,关注公众号或小程序后进行点餐。

不同的餐厅去得多了,不仅积累了一堆五花八门的公众号,还会被公众号每天推送的消息弄到不胜其烦。看似便利的“扫码点餐”背后隐藏了什么?浙江腾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曹钢有话要说。

商家仅提供“扫码点餐”

侵犯消费者权利

对于商家来说,“扫码点餐”节省了人力成本,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看似便利的“扫码点餐”,却把点餐步骤变得十分繁琐。有些店家扫码后就能进行点餐,还有很多商家却需要扫码进入商家的微信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才能进行点餐,更复杂的,还需要关注公众号注册会员才能进行点餐。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可以选择是否使用“扫码点餐”,这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新的点餐技术不应该成为限制消费者权利的工具。商家理应提供多种点餐途径,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用餐需求。

仅提供“扫码点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还使得消费者在“扫码”前无法获得直观可查的现场菜单和菜品价格,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特别是对于不太会使用智能手机的中老年人来说,这样的“便利”完全适得其反,令人感到不便。

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可能侵犯隐私权

现在越来越多的餐饮店,不仅仅是需要“扫码点餐”,更是要消费者关注“公众号”填写自己的详细个人信息后,才可以使用点餐功能。

律师表示,消费者到餐厅就餐,并无必要提供手机号、生日、姓名、地理位置、通讯录等与餐饮消费无关的信息。“扫码点餐”的背后,涉嫌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过度收集,如果保管不善,消费者个人信息还有被泄露、丢失的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由此,商家在使用“扫码点餐”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应遵循合法、必要、正当的原则,明确告知消费者,应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简言之,要警惕“消费便利”变成“消费烦恼”。消费者因扫码点餐导致隐私泄露,要及时要求经营者及信息使用者停止侵权,或者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

作者:记者 蒋超 通讯员 萧司  
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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