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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全力开展 “三服务”活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更新时间:2020年2月22日 10:55    内容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两战”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全力开展“三服务”活动落实驻企服务员机制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把深化“三服务”与推进复工复产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的通知》政策举措(下简称“省厅17条”)尽快落地见效。

  通知提出,完善厅领导联系服务机制。实行分市联系制度,每位厅党组成员联系一个市,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精神,指导各市因地制宜用好“省厅17条”政策举措,着力破解重大项目建设、小微企业用地、出让金延期缴纳、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不动产登记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厅确定11位处长担任服务专员,具体负责联系对接各市。

  创新会商方式,分市安排时间通过视频会商、钉钉连线等方式开展“政策面对面”咨询,有针对性地解读政策、研商对策。

  推进政策集成优化,在收集、分类、汇总普遍性问题的基础上,适时开展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和专题研究,进一步梳理“政策打架、政策纠偏、政策废止、政策补空白”四张清单,适时调整政策或制定新政策,鼓励出台集成性、普惠性、综合性政策,提高政策集成度和精准度。

  通知强调,健全“三服务”小管家快速处理机制。专人盯办,对基层、企业反映的问题,厅各处室(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盯办,用好省“三服务”小管家“一户一码”,及时办理和回复,确保问题不拖沓、不积压、不敷衍。

  一周一报,及时将问题收集、办理情况报厅“三服务”办公室,原则上每周汇总报送一次,紧急问题即时报。

  开设专栏,在厅门户网站设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专栏,集中发布省厅关于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复工复产相关政策文件,设立厅“三服务”热线,接受相关咨询服务。

  通知明确,建立部门首办责任制。首办负责,实行“一事一档”,谁接手谁负责通办,不得推诿倒腾、同层级转办。

  限时办结,对各类问题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能当场解决的就当场解决,需带回来解决的要明确解决时限,一般事项办理不超过7个工作日,跨部门事项办理不超过20个工作日,跨层级事项办理不超过45个工作日。

  特事特办,对于浙自然资明电〔2020〕1号文件涉及的规划、指标、审批等事项,要按照依法依规、特事特办、急用先行原则,调整优化运行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全面落实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即收即办以及容缺受理、先办后补等具体举措,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通知要求,建立重大项目精准服务机制。突出重点,厅相关处室要主动与省级有关部门联系沟通,筛选一批急需开工复工的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省重大产业项目,了解情况、宣传政策,破解难题、保障急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要在用地、用矿、用海、用岛支撑服务以及地勘、测绘等领域做好帮扶工作。

  驻企服务,加强与当地“三服务”办公室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对接,做好人员选派工作,避免扎堆服务、重复服务、无效服务。

  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宣传“三服务”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浓厚氛围。



作者:  编辑:姚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