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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八条意见 保障外来人员来萧工作

更新时间:2020年2月22日 15:44    内容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日前,我区下发了《保障区外人员来萧工作的八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方位保障企业复产需要,让原在萧山工作的外来员工尽快回到岗位,同时也欢迎未曾在萧工作的外来人员来萧工作。

  《意见》指出,返萧员工及新来萧工作的员工,应当按规定申领“杭州健康码”,在萧工作、生活期间,接受相关单位的日常测温检查,保障身体健康。

  《意见》规定,返萧员工在萧山有居住地的(含企业集体宿舍、自购房、租住房屋等),涉及的企业、村(社区)应当允许其亮码进入,不得无理阻拦。其中,申领的“杭州健康码”为绿色且测温正常的,应当无条件保障其进出;申领的“杭州健康码”为红色、黄色的,应当允许进入并按有关规定由相关企业、村(社区)落实隔离观察。

  在此基础上,《意见》还明确,新来萧工作人员,在申领“杭州健康码”后,有关企业应当按上述规定予以热情接纳,有租房需求的,相关企业、房东应当给予方便,入住后按上述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意见》强调,来萧员工到租住地后,需按有关规定在一个小时之内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房东应按有关规定督促其办理外来人员登记工作;来萧员工居住在企业集体宿舍的,企业应当及时按规定为其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

  《意见》要求,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各村(社区)应当积极为外来人员复工、企业复产积极创造条件,营造有利于复工复产的社会环境,确保复工复产顺利推进。对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一经查实,由有关部门通报问责,对发现有侵害外来员工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作者:  编辑: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