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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复工复产 萧山出台惠企政策

更新时间:2020年2月12日 8:41    内容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有序复工、渡过难关、稳定生产,昨日,我区出台《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全力支持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推动国家、省市政策落地落实

  为尽可能减轻疫情防控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国家、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意见。

  在国家层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等。浙江省出台了《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17条举措。

  杭州市也出台了《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内容包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免收企业担保费用、临时性降低医保费率、统筹解决返工人员过渡性住宿、全力保障防疫物资采供等12条具体措施。

  对此,萧山的《政策》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企业实际情况,全力抓好政策兑现,推动中央、省市政策在萧落地落实。

  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

  《政策》内容涉及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给予保供新增设备补助、参展费用补助、集中过渡住宿补贴、防疫物资补贴等多方面实打实的举措。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政策》要求,在萧金融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的工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转贷有困难的规模以上企业,可使用政府应急资金周转等。

  在给予保供新增设备及参展费用补助等方面,《政策》明确,我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在2020年3月31日前新购置的相关设备,给予企业设备购置款30%的补助,上级若有相关政策,就高执行;对列入商务、贸促会系统补助目录范围内的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展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等。

  在此基础上,《政策》还将对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以及2019年亩产效益评价为A、B类的工业企业,发放集中过渡住宿和防疫物资补贴。例如,本企业没有集中住宿条件,在外租用宾馆酒店等集中住宿点,对返企员工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给予企业在外集中居住员工每人每天50元、最高不超过700元/人补贴;企业在2020年2月底前复工的,根据3月份实际社保参保人数,按每人150元给予企业防疫物资补贴。

  《政策》指出,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及重点保供农业单位,注册地在萧山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为二级(含)以上的民营建筑业企业(建设项目在萧)参照执行。



作者:  编辑:杜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