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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萧山分局八项举措保障复工复产

更新时间:2020年2月15日 9:32    内容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13日,市规划资源局萧山分局出台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服务企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用地要素保障、优化审批服务、减轻企业负担等提出八项举措,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通知》有效期将于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再顺延3个月。

  在强化用地要素保障上,《通知》提出因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和民生设施项目占用耕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的,优先给予用地保障。同时对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可先行开展用地报批工作,助推项目加快落地建设。

  为支持企业生产发展,我区对已出让地块签约时间、出让金缴纳时间、开竣工履约时间进行调整。其中,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急需开工建设的医疗疾控、民生保障、扩大有效投资(房地产项目除外)等项目,土地出让金可以延缓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纳。

  同时,我区还将减免土地相关费用。对经批准临时改变国有土地上房屋用途从事商业等经营性活动、利用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或以划拨方式取得的经营性国有土地继续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在审批同意后免收2个月土地年收益,免收承租储备土地用于临时经营的企业2个月租金,已缴纳的可退还。

  此外,我区还将实施告知承诺服务,推进不动产登记特事特办等,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对其他许可事项有效期到期需延期的,在建设单位通过网上提交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在许可证原件上补延期确认意见。



作者:通讯员 周建光 记者 王俞楠  编辑: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