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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解决老旧高层住宅“用水难”

更新时间:2019年4月24日 14:46    内容来源:萧山日报   

  陈女士住在蜀山街道某小区的18楼,随着天气渐暖,她发现每到做饭和晚上洗澡的用水高峰期,水流就会变小。陈女士向供水部门反映情况,但被告知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并未由区供水公司接管,她遇到的情况可能是水压不足导致的,暂时难以解决。

  据了解,我区已建(老旧)高层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存在很多隐患——

  一是安防问题严重,大部分小区的水箱、蓄水池人孔未上锁,门禁、监控缺失,人员可轻松进出;

  二是水质存在严重二次污染,部分小区生活、消防共用水箱,长期不清洗,水质根本无法保证;

  三是加压设备厂家多而杂,质量良莠不齐,若材质、生产工艺不达标,严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四是很多小区二次加压管道使用镀锌管,锈蚀严重,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为解决供水“最后一公里”的水质保障工作,去年9月我区出台了《关于杭州市萧山区已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实施意见》。近日,我区全面启动这项工作,用户在此期间提出改造申请,既能全面解决水压小、水质差及管道旧的问题,还可以申请到政府财政补助。

  二次供水改造到位后,供水企业管水到户,实现“同网、同城、同服务”,让高层居民生活用水水质水压得到明显改善,杜绝二次污染,确保水质达标。同时,改造后日常抄表、收费、服务及维修保养由小区物业公司转移到区供水公司统一负责管理。

  那么,哪些小区可以申请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凡是(萧政办发【2014】144号)政策规定前建造的,供水企业未接管或未统建统管的纯住宅小区(不含单身公寓、商业地产),经全体业主同意,同时具备生活、消防系统、自备水源完全分离,水费全部结清、资料齐全等条件,就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无业主委员会的,则由属地社区)向管辖街道提出改造申请。

  在此期间,业主需配合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做好《改造工程意见征求表》的填写,经区住建局审核同意后,由供水公司具体实施改造。

  在2022年之前提出改造符合申请的小区,改造费用的80%由区财政进行补助、10%由区环境集团承担,逾期将不再补助;小区业主承担10%。

  业主承担10%的费用可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当然,根据不同小区的情况,这笔费用的数目和来源会不一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小区,可以和物业公司接洽,从小区经营性收入中划出一部分进行改造。如果仍无法筹措足够的资金,不足的部分才需要由业主承担。



作者:  编辑:姚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