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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保房管局调研我区住房保障工作

更新时间:2020年4月24日 9:33    内容来源:萧山建设   

市住保房管局调研我区住房保障工作

  4月22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人才管理处、规划发展处一行10人,到我区调研区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及数据系统等情况。

  调研中,区住建局详细汇报了我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公租房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存在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市住保房管局调研我区住房保障工作

  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汇报,对我区住房保障工作给予肯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指导性意见。强调萧山区住房保障工作在全市的重要地位,要求萧山区创新方法、克服困难,加大的政策扶持力度,扩大重点保障人群范围,提高保障标准。

  近年来,我区一直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解决社会夹心层的住房难题,从蓝领公寓、廉租房、公租房再到人才房,从实物配租到货币补贴,不断完善制度,丰富供给,满足不同层次的在萧就业创业人员的住房需求。

市住保房管局调研我区住房保障工作

  (一)单位要求

  为推动萧山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所有企业单位。单位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营业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经营场所均在萧山区范围内。

  (二)入住人员要求

  在承租单位工作且相对收入较低的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取得租赁资格后,申请人申请入住蓝领公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非杭州市区(杭州市区是指不含富阳、临安,下同)户籍;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无房(含直管公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房及其他区蓝领公寓;

  入住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人子女。

市住保房管局调研我区住房保障工作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同时符合)

  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无《杭州市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杭州市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的单身人员,须年满35周岁;

  申请家庭持有镇(街道)民政系统认定并出具的《低保证明》;区劳动保障部门、区总工会认定发放的《杭州市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以下简称《援助证》);申请家庭2018年人均年收入在2808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

  申请家庭人均现有房产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且家庭现有房产建筑面积在45(含)平方米以下。

市住保房管局调研我区住房保障工作

  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同时符合)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 户籍要求:申请人具有我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 收入要求: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5465元;

  3. 房产要求: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在萧山区无房。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

  1. 户籍要求:申请人具有我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我区《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 收入要求: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5465元(申请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3. 房产要求: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在萧山区无房;

  4. 工作单位要求:申请人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我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5. 学历要求: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6. 直系亲属住房资助能力要求: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萧山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为“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萧山区拥有2套(含)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创业人员

  1. 户籍要求:申请人具有我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我区《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 收入要求: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5465元(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3. 房产要求: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在萧山区无房;

  4. 工作单位要求:申请人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我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5. 职称要求: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6. 直系亲属住房资助能力要求: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萧山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为“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萧山区拥有2套(含)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市住保房管局调研我区住房保障工作

  重点保障对象是经认定的 A-F 类人才、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体内容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杭州市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实施办法》



作者:  编辑: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