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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号令正式发布,今后住建消防审验工作有了自己的法律依据!

更新时间:2020年5月20日 9:58    内容来源:萧山建设   

  自2019年5月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职能划转至住建部门以来,消防审验工作一直沿用原公安部相关规定。2020年4月1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51号令)正式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51号令的发布意味着,今后住建部门的消防审验工作有了自己的法律依据!

  近日,区住建局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和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对51号令进行了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由消防服务中心业务骨干李刚及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业务骨干陈帆荣主讲。

  培训主要从51号令编制背景及其内容的解读、新老规定的对比以及对相关条文的探讨三方面入手,分审批和验收两条主线进行梳理,深入剖析51号令正式施行后对具体工作的影响,加强消防审验线工作人员对新规的理解,保障51号令正式施行后消防审验线相关工作的顺利过渡。

  51号令是在公安部119号令的基础上,结合住建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而成的,更加符合“放管服”改革趋势,也有它鲜明的特点:

  明确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完成。

  明确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的首要责任单位,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单位是主体责任单位,并明确各责任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规定了建设单位在组织各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时,需查验消防相关内容。

  简化了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规定了主管部门在消防验收时需要现场评定的内容和消防验收的合格条件。

  要求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培训活动结束后,区住建局副局长沈福兴对两位培训主讲人表示充分肯定,并对消防审验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在51号令正式施行前,仔细梳理新规内容,及时对需要接收的资料进行调整;51号令正式施行后,按新规内容严格对照施行,在施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及时调整,逐步完善相关工作流程。

  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资料收取电子化,验收流程程序化,提升档案工作能力,做好与消防救援机构的信息共享工作。

  抓好队伍建设,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消防审验线工作人员技术能力,确保过渡期的平稳过渡。

  通过此次消防业务培训,消防审验线全体工作人员对51号令暂行规定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为51号令正式施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  编辑: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