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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社会协同参与普法的新机制实践研究

更新时间:2019年12月27日 17:39    内容来源:萧山网   

  萧山区社会协同参与普法的新机制实践研究

  ——以萧山区为例

  区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内容提要]:尽管这么多年政府一直在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但由于我国普法活动普遍是由政府主导的,作为普法对象的被统治者来说,只能以被动参与者的身份出现,普法效果不佳,一些特殊群体和基层领域中还有相当部分群众的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影响我国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近年来,萧山区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实践活动,为萧山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司法部门单一普法,民间协同普法工作发展有所滞后,普法效果不如人意。因此,我们提出了“萧山区社会协同参与普法的新机制实践研究”课题,希望萧山区为例,研究其普法工作中问题的成因,并探索出一套政府和社协同普法的新机制,打破原先司法局单一普法模式,产生1+1大于2的效果,同时形成一套可参考、可复制的体系,为今后社会协同参与普法的新机制的推广提供可参考的资料。

  [关键词]:普法、社会协同、公益、外包

  一、缘起

  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再到“七五”普法,我国的普法教育已经用了30 余年整整一代人的时间,从开始注重制度普及,到后来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再到近来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育,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氛围在逐步浓厚。但也要看到,尽管这么多年政府一直在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一些特殊群体和基层领域中还有相当部分群众的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如在实际生活中有部分群众对自身的一些诉求仍信奉“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理念等等,这势必影响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国普法活动普遍是由政府主导的,而作为普法对象的被统治者来说,只能以被动参与者的身份出现。常见的普法形式如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发放资料、张贴横幅等,带有强烈的“灌输式”、“培训式”的色彩,缺乏自下而上的大众参与,以致出现了普法活动现场咨询台前冷冷清清,宣传资料随地乱扔,人民群众更加热衷于领取小礼品的现象时有发生,给人造成了普法宣传似乎就是向人民群众“摊派”法律知识的印象,普法方式方法灵活性严重不足。而广大的社会力量、公益组织、热心群众,这样一种具有先天的“亲民性”“ 草根性”和“本土性”的民间力量却又往往被忽视了,因此,普法活动常常难以引起群众的兴趣和关注,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严重不足。因此,普法宣传教育要走出困境,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保持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在理论研究上下功夫,找出新的出路。

  十九大报告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注重全面推进的过程,又注重依法治国的全面状态,强化了法治建设的整体化思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宣传是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普法的积极性,积极发挥他们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工作方面的独特功能,可以分担普法成本,合理调配普法资源,推动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2014年7月,宁波市率先以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出台《关于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若干意见》,提出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教育运行体制。通过拓展渠道,吸引和整合社会资源参与普法教育,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2019年2月,浙江省委办、省府办印发《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的通知。表示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是省委、省政府关于普法工作的重要部署。通过推进普法主体多元化、推进普法资源集约化、推进普法方式常态化、推进普法机制科学化,准确把握新时代普法工作要求,建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为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加快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夯实基础。2月12日,浙江省委副书记、宁波市委书记郑栅洁作出批示,要求“结合实际,务实有效地贯彻落实”。

  政府普法职能部门想在新形势下有所作为,就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普法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走群众路线,完善普法社会力量的参与机制,统筹各种社会资源,广泛动员和吸收社会公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充分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在普法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多元化公益普法平台,凝聚社会力量,不断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从而推进普法主体多元化、推进普法资源集约化、推进普法方式常态化、推进普法机制科学化,建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确保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能享受法治宣传教育。因此,我们提出本课题,希望通过对萧山区社会参与普法现状的调研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对社会参与普法的新机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为今后的推广提供可参考的资料。

  二、调研概况

  1、调研方法:本课题研究采用了座谈调查、问卷调查、访谈调查、实地调查和综合分析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2、调研对象:政府层面包括萧山区司法、教育、卫健等部门领导;社会组织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律师协会、学校、志愿者团体等;社会人员包括街头民众、社区群众等。

  3、调研过程:1月对萧山区司法、教育、卫健等政府部门领导进行访谈调查;2月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律师协会、学校、志愿者团体等社会组织进行座谈调查;3-4月对街头民众、社区群众等进行问卷调查和实地调查;5月对取得的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究。

  三、萧山区社会协同参与普法现状

  2018年是“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之年,萧山区普法工作坚持创新发展,以普法项目、普法责任制和重点对象学法为抓手,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实践活动,为萧山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1、法治文化实体项目全面铺开

  在2018年中,萧山区21个镇街中已有15个镇街完成镇级层面的法治文化实体项目建设,另有4个镇街启动了二轮项目建设。全区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426万元,法治文化覆盖面积达79570平方米。在项目建设中,各镇街遵循“可看、可听、可复制”的特点,注重与中心工作、地域文化建设、普法重点工作相结合,建成了蜀山法治文化园、衙前水法文化主题公园、闻堰法治文化园、河上店法治文化动漫园、党湾勤诚法治廉政文化公园、义桥“三治”文化园等一批特色法治文化实体项目,全区法治文化实体项目实现了从“盆景”到“风景”的提升。该项目获全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提名奖,被确定为第四批全市重点普法项目。

  2、三治融合治理体系初见雏形

  目前,萧山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已初见雏形,“五和众联”治理模式被省市总结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领导小组推广;闻堰街道相墅花园安置小区,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形成了小区“8+N”智慧化管理与“1+7”自治组织融合联动的全新局面,其智慧化建设经验被省公安厅推广;区妇联积极推动“三治融合”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首创“家事半月谈”品牌在义桥镇升光村婚调站的实践,入选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100例;衙前镇凤凰村以法治促自治和德治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河上镇众联村、党湾镇庆丰村等5个村(社区)完成“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初审。

  3、法治文艺延伸触角走进万家

  2018年,萧山区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暨“爱伴我同行?法伴我成长”湘湖之韵法治文艺演出,邀请北京心灵之声残疾人艺术团,用歌舞、戏剧、现场书法等形式,让现场观众真切地感受到了残疾人身残志坚的励志品格,传播了法治正能量。组织区金莲花法治艺术团深入挖掘本土文化资源中的法治要素,创作了《三治融合在萧山》等一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围绕“三治融合”主题,在党湾、所前、闻堰、城厢等地开展法润基层文艺演出;积极参与全区“关爱长者、平安交通”镇街巡演,用身边典型案例传播法治文化,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

  4、媒体融合广泛普法全面升级

  做精做优“萧山司法”微信公众号,改进“微言说法”以案释法专栏内容产生和发布机制,全年推送案例50篇,单条均点击量3000余次。其中多篇案例被人民日报、央视新闻、中国普法、浙江普法公众号以及钱江晚报、都市快报等媒体转载。经二次传播后,有两篇案例阅读量突破10万,并引发网友热议,收到了较好的普法效果。优化公众号服务功能,“微问律师”“微粉红利”等板块成为线上普法的有效阵地。“萧山司法”微信公众号长期上榜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微信公众号周排名前十榜单。择优选取《萧山平安?法制》报典型案例,通过“萧山日报”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提升媒体融合效果。

  5、重点对象学法行动扎实推进

  2018年,萧山区开展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举办4期培训班,以宪法、行政法和公务员法为重点,采用脱产集中学习和网络平台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共培训1740名公务员(参公人员)。利用“杭州干部学习新干线”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共有4898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完成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深入开展“十万学子普法校园行”活动,结合东方法学讲堂、“心心相伴守护成长”活动平台,组织法制副校长、普法十姐妹、学校法律顾问等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各中小学校,共举办法治讲座300余场,受教育师生139400余人次;重点打造宁围初中少年律师学校等特色法治学校,城东小学少年警校开展交通安全特色实践活动,义桥实验学校承办腾讯公益之校园模拟法庭展演片摄制活动。萧山五中、新塘小学等多名学生在全市中小学生宪法主题书法篆刻比赛中获奖。

  6、新法宣传深入民间形成氛围

  萧山区在全区青少年学生中集中开展与宪法学习相关的主题活动。“东方法学讲堂”和“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机关、学校、企业、村社开展宪法知识宣讲活动。在区内主流媒体刊登、播出宪法宣传专题,通过微信公众号组织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城厢街道组建起宪法宣传小分队,通过法治宣讲、文艺演出等形式在辖区广泛宣传。引导镇街在“一镇(街道)一品”法治文化实体项目建设中,融入宪法主题内容。

  7、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有效落实

  萧山区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分条列举党委工作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府部门、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群团组织、新闻媒体、镇街应承担的普法责任,形成全区“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工作责任格局。各普法责任主体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税法宣传月”、反家庭暴力等主题宣传;通过“大手拉小手”,面向青少年开展垃圾分类、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宣传活动;面向执法和管理服务对象开展非法互联网金融防范等普法活动。区级行政执法各部门均组织执法人员到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镇街通过法治文艺演出、广场咨询服务、法治讲座、流动宣传车等形式,面向群众就地开展普法宣传,拓展了普法工作覆盖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法项目建设,“律英法律电商平台”获评全市二类普法项目。

  8、志愿队伍围绕普法积极展开

  萧山区深入开展“十万学子普法校园行”活动,结合东方法学讲堂、“心心相伴守护成长”活动平台,组织法制副校长、普法十姐妹、学校法律顾问等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各中小学校,共举办法治讲座300余场,受教育师生139400余人次;重点打造宁围初中少年律师学校等特色法治学校,城东小学少年警校开展交通安全特色实践活动,义桥实验学校承办腾讯公益之校园模拟法庭展演片摄制活动。萧山五中、新塘小学等多名学生在全市中小学生宪法主题书法篆刻比赛中获奖。

  四、萧山区社会协同参与普法存在的问题

  虽然萧山区2018年社会参与普法工作进展显著,做了不少的工作,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其中大部分的普法工作还是司法部门的单一普法,其他部门的参与性不足,而民间协同普法工作发展有所滞后,志愿者队伍发展略显混乱,社会资本参与较差,缺乏对市场力量的利用,导致实质上的普法效果大打折扣。

  具体表现为:

  1、司法普法部门单一普法,其它政府部门主动性不强

  长期以来,在普法的问题上,一些执法机关并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萧山区也是如此,司法普法部门单一普法现象严重,而其他执法部门普法参与严重不足,普法受众具体划分不足,重点对象和人群未能明确,因材施教难以实施,专业性、针对性都略显不足,往往是泛泛地进行法治信息的传播。这些执法部门只强调自身的主体执法责任,而忽略面向社会普法的责任,主动性不强。虽然去年萧山区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也有不错的效果,但大多仍是在司法普法部门的主导下开展的,目标群体也仅仅是区机关、学校、企业、村社等固定区域,宣传对象主要停留在青少年学生、村社居民和一般公务员等群体,将其他需要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的群体有意无意的排除在普法活动范围之外,普法覆盖面严重不足,普法整体效果较差。并且这些部门的法治宣教阵地建设明显滞后,也没有进行良好的阵地宣传推广,群众知晓度不高,普法宣教效果较差。

  2、民间协同普法发展杂乱,资本市场参与积极性不高

  (1)民间公益性普法较为杂乱,缺乏完善管理

  萧山区民间纯公益性普法发展较为混乱,没有针对性,看似热闹,效果却差。目前,萧山区有法制副校长、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制宣传志愿者、法制文艺工作者、法制宣传联络员等基层普法志愿者自发形成的普法队伍,是目前萧山区基层普法工作最为倚重的一个群体。他们出于对公益事业的热爱和乐于奉献的精神,自愿参与到普法活动中来,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义务开展法制宣传,为萧山区的普法工作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他们普遍人员散乱、底数不清、资金短缺,并且缺少相应组织、管理、联络,专业水平不高,“单兵作战”的现象突出,并且他们的普法方式不规范,对于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不够了解,无法因材施教、因需施教,普法效果常常事倍功半。

  (2)政府外包式普法发展缓慢,市场积极性差

  萧山区政府外包式普法的发展缓慢,政府对前瞻性的法治宣传这一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基础性作用认识仍不够,相关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虽然区政府近些年在不断增加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投入,但从总体看仍较低,远未达到民众的基本需求,政府仍希望利用“行政”影响力去弥补财政预算的缺口,普遍存在对社会资本力量的不信任,最终导致外包服务商消极怠工现象普遍,普法效果不如人意。而且政府在服务采购上透明度和社会监督方面有所欠缺,致使其中权利腐败滋生,影响市场的参与积极性。如此一来,由于缺乏这些思想灵活、想法创新的社会资本的参与,萧山区普法普遍方式老套、产品陈旧,对社会热点、群众的关注点跟进滞后,贴近性的解读欠缺,普法宣传成效明显受限,无法充分满足社会大众的需求。

  五、萧山区社会协同参与普法的进一步构想

  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萧山区从“政府主导型普法教育”向“社会主导型普法教育”转型的过程中,要由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经历“政府——社会互动型普法教育”这一过渡阶段,再逐步向“社会主导型普法教育”的终极目标迈进。所以我们目前首要做的就是在普法方面让政府和社会彻底互动起来,打破原先司法局单一普法模式,扩大外延,由大社会协同进行普法宣传,从而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产生1+1大于2的效果。

  社会协同参与普法包括执法部门和镇街主体普法和社会组织、民间人士普法。

  1、执法部门、镇街主体协同普法

  主要为非司法局的政府机构的普法,包括执法部门、镇街主体及其所管辖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基层组织等等。

  (1)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

  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创新普法体制机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充分发挥机关(系统、行业)的职能优势、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将执法机关普法责任细化、实化,在执法和服务的过程中同步普法、精准普法;督促执法部门、镇街主体在开展相关工作过程中,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立足实际,积极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以及法治文化建设,以生动直观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引导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依法依规办事,使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的“合唱”。从而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通过政策引导、培育典型、提供平台、组织培训、资金支持、舆论支持等方式,积极培育、扶持、鼓励其所管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发挥资源优势,参与普法,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统筹推广法治宣教阵地

  对萧山区内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行全面梳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综合考虑地域、成本、资源、辐射面等因素,健全运行机制,统筹规划、建设和使用专门普法阵地,充分发挥普法阵地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街区)等法治阵地建设,丰富各地标志性建筑、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的法治元素;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单位建立的宣传教育场馆内,设立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场地、展台;整合现有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等社会资源,增加普法的元素、内容和活动;建立更多更有吸引力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并联合相关单位共建普法宣教场馆,全面开放给各界普法组织,充分利用普法资源。从而建成一批“党建+普法”“科普+普法”“德育+普法”“信访+普法”“消防+普法”“禁毒+普法”“税收+普法”“国防安全+普法”“民族宗教+普法”“自然资源+普法”等普及法律知识和行业知识的“双普”教育基地。

  2、社会组织、民间人士协同普法

  主要包括公益组织、有偿外包、适当补贴三种模式机制,从多方面调动社会参与普法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社会大普法工作的实施。

  (1)多样普法社会参与方式

  一是组建专业公益组织。组建包括专家学者、大学生志愿者、社区志愿者、律师志愿者以及各类媒体等组成的民间普法热线、普法工作室、免费法律咨询热线、法律服务网、普法志愿队等专业公益普法组织。志愿者队伍是目前基层普法工作最为倚重的一个群体,是全民普法的生力军。在新的形势下,他们参与普法的方式,也应当做出与时俱进的调整,即在政府机构的统一管理下,组成公益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他们通过成立志愿者协会,建立完整的章程,按章程开展各项事务,将自身组织形式由松散向严密转变,并进行普法宣传的主动策划,充分发挥出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按工作计划全面有序开展工作,形成连续而广泛的影响力。

  例如2018年5月13日,萧山区城厢街道成立的志愿者宪法宣讲队,10名来自社区、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的人员组成中心组,面向辖区内居民、学校、企业等积极开展普法宣讲,是一只专业的公益普法组织;还有小飞工作室等等。这些公益普法组织与当地法学会、司法局、团委、教育局、普法办资源互补、信息共用、成果共享,能够更加规范、有序、专业的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解答思想疑惑,满足群众需求,教育引导人们从法律的视角正确认识和对待社会矛盾。

  二是普法服务有偿外包。将法制教育培训、图书编写、音像资料创作、网络运营、媒体宣传、大型普法活动等普法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和公益创投四种方式进行社会公开招标购买。服务外包的方式是市场力量的体现。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利用市场力量,切实解放思想,积极培育法治文创产业等普法市场,推进普法社会化建设由蜻蜓点水向“政市社互动”全面入轨转变,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从而调动各类各级社会组织法治宣传积极性,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减轻政府部门的工作负担,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的创新活力,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机制。

  例如通过采购招标的正规渠道,将新媒体平台运营,如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进行服务外包,打造普法节目、栏目、微电影、课程,开展法治短视频、法治微广告、法治动漫动画、法治文艺节目等的创作,在司法、执法实践中和法律服务工程中开展宣传教育,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从而有效增加普法宣传效果。

  三是公益项目适当补贴。对于部分不适合服务外包的普法项目,可以组织志愿者进行这部分普法服务项目的申报,并采取政府适当补贴、争取企业资金的方式开展。项目人员、运行成本一部分以政府投入补贴,另一部分利用申报公益项目,争取企业的资金支持,甚至还可以通过向企业出让普法活动冠名权、由企业刊登普法公益广告等形式,吸引社会赞助参与普法公益事业。

  例如萧山区由公、检、法、律所和新闻等单位的十位女性自愿组合而成的普法十姐妹,在政府的支持和适当补贴下,她们依托各自的工作岗位,运用自身专业特长,通过结对帮教、心理疏导、普法讲课等多种形式,以女性特有的亲和、耐心、细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有我们可以结合各种节假日,联合各普法团体、企事业单位,吸引社会力量赞助,举行大型普法活动,以小品、戏剧、快板、舞蹈、书法等多种形式,将法律知识融合其中,让群众不光参加了活动,还学到了法律知识。

  (2)健全普法长效保障机制

  加强萧山区普法的领导保障、法律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从领导层入手,确立各行业各系统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从法律层入手,使社会普法有法可依,重点解决机制保障和人财物保障等问题,包括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媒体责任、相关部门职责、考试考核、表彰奖励等;从制度层入手,出台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规范、细化、落实各主管部门的普法责任;从资金层入手,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形成普法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总之,要健全萧山区社会普法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普法针对性,实现各部门齐抓共管、各行业齐头并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普法教育工作格局。

  (3)搭建普法资金投入平台

  积极推行项目管理模式,开展普法创新性、法治性和影响力的可行性研究,健全完善普法项目实施、督查、考核等机制,建立完善以社会化运作为核心,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社会普法运行模式,打造普法公益服务平台,依靠市场方面的力量,推进萧山区普法的市场化、社会化、项目化和专业化,形成类别恰当、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全区社会协同大普法项目体系。一是政府投入资金购买社会服务,将法制教育培训、图书编写、音像资料创作、网络运营、媒体宣传、大型普法活动等普法项目面向社会进行招投标,积极培育法治文创产业等普法市场,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二是政府通过向企业出让普法活动冠名权、由企业刊登普法公益广告等形式,吸引社会赞助参与普法公益事业,使法制宣传和企业形象宣传有机结合,实现互利共赢。

  (4)整合创新普法宣教方式

  一是整合完善现有传统普法宣教方式。选拔、吸收既精通法律知识又热衷公益事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专家等社会各界人士,建立普法人才库,实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确保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都有相应的师资力量,逐步建立师资、教材、课件等资源库,开展“定制式”普法;注重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过程中开展普法,通过专项普法、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以案说法、法治实务等举措,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相关人员开展法治宣传,将法治宣传推向了日常化;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强化普法效果;发挥法治教育基地作用,通过实物展示、多媒体互动体验、模拟法庭等载体,提升法治教育实效;推行融入式普法,发挥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作用,将普法融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民生保障、权益维护等各项工作之中;坚持把依法依规披露信用信息作为面向社会开展诚信教育和法治教育的重要形式,推动普法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互促进。

  二是创新开展网络主体普法宣教方式。整合区内融媒体资源,促进和支持互联网企业、学校、公益团体等各类组织运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公共视听载体等开展法治宣传,不断完善“报、刊、网、端、微、视、台”一体的融媒体公益普法阵地;做强全区普法新媒体矩阵,组织引导新闻出版、广告、传播、文化和旅游等行业的专业机构和人员以及互联网平台上的优质法制类新媒体,自主创作一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动漫、微电影、影视剧等公益普法产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促进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融合传统地域文化,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创新普法工作理念,推广“电商式”普法模式,根据“用法端”的需求推进“普法端”的供给;加强法治文创作品资料库的建设,推行熏陶式普法,动员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团体和个人开展法治短视频、法治微广告、法治动漫动画、法治文艺节目等的创作,不断推出富有特色的法治项目,研发推广相应的衍生文创产品,将其运用于各类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用寓教于乐的方式进行普法。



作者:  编辑:姚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