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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峰:鼓励民营资本参与萧山养老事业

更新时间:2018年10月24日 8:43    内容来源:萧山网   

  网友:我想参与养老事业,在萧山办养老院有哪些条件要求?能享受到什么优惠政策?

  杨晓峰:成立一家养老机构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这里的标准主要指《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且床位数在10张以上。一般具备这些条件就可以申请。

  在优惠政策方面,我区早在2014年就出台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办法(试行)》,从多方面加大支持扶持力度。例如,在土地的供应上,我区对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对营利性养老机构,特别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可以依法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在用房上,我区鼓励社会力量对闲置的医院、学校、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及各类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开展养老服务;在税收上,只要是经认定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政府免征企业所得税等等。



作者:  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