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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文珍:全力实施新一轮科创园培育计划

更新时间:2018年12月7日 20:17    内容来源:   

  网友:科创园建设“253”计划实施以来,我区科创园建设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期。据了解,“253”计划到2017年底就结束了,科技局在科创园、孵化器建设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和政策变化?

  沈文珍:在“253”计划结束之后,我们实施了新一轮科创园培育计划。主要举措是通过推进“两带两廊”和“4286”重点产业载体建设,特别是围绕风情科创走廊,新建一批重点科创园,并对原有的科创园进行整合提升。

  目前,在科创园政策上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对科创园及入驻企业实行分类支持。列入区级重点科创园的,每年给予创建主体最高200万元的资助,用于房租补助。重点科创园新引进的重大项目,由主管镇街(平台)提出申请,区科技局根据项目的产业领域、团队实力、投资额度、发展前景等因素拟定资助方式与额度,报区科创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由区财政与镇街(平台)各承担50%。对非重点科创园实施绩效资助,每年按财政贡献、科技型企业培育等实际成效进行绩效评价,评为优秀等次的给予每家50万元资助,评为良好等次的给予每家2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资助。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的资助。二是改变先创建再认定的模式,重新制定科创园、重点科创园的认定管理办法,取消创建期,符合条件的园区可以直接认定。三是企业培育目标由以前的区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为主,我们要拉高标杆,转变为培育国家高企、市级高企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区两级的科技型初创企业为主,明年起取消区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认定。



作者:  编辑:来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