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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升级时代 商家与消费者如何共赢?

更新时间:2018年3月16日 8:59    内容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2017年,全区受理商品类投诉6804件,占投诉总量的65.66%;受理服务类投诉3558件,占整个消费投诉数量的34.34%。全区投诉件按消费性质划分,涉及质量的投诉最多,共4126件,占投诉总量的39.82%,比2016年上涨了140.3%。

消费升级时代 商家与消费者如何共赢?

  数据背后是服务消费、数字经济、跨境消费、高端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已引领潮头。消费升级时代,也暴露出维权新难题。商家与消费者如何在消费升级时代真正实现共赢?让我们通过几个案例来看一看。

  诚信是保障

  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如能接受商家诚信的服务,不仅能够建立起消费者和商家之间良好的关系,更能让消费者获得更多的满足感。

  去年8月,区消保委城厢分会接到一起消费投诉,消费者韦小姐与丈夫毛先生认购了滨康路某楼盘的一套房屋后,发现开发商在推荐房屋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房源信息的欺骗行为,遂要求解除认购合同并退款。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详细查看相关合同和证据材料,发现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开发商也承认销售人员存在工作不到位的情况。

  经工作人员先后两次组织双方当面调解,开发商最终同意退还投诉人5万元的购房定金。投诉人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数据显示,在2017年全区受理服务类投诉件中,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量上升最快,增长了1.44倍,文化娱乐服务、销售服务、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也分别增长了82.67%、53.11%和47.5%。

  质量是根本

  质量是根本。商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正常使用,甚至影响到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去年1月,家住诸暨的姚先生向区消保委临浦分会投诉,称其在进化镇一混凝土公司处购买了混凝土用于自家住宅房新建,发现楼面漏浆严重,严重影响房屋质量安全,怀疑混凝土质量不过关。双方多次协商赔偿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和多次调解,消费者和企业站在换位思考的角度,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消费者放弃停工工班支出和工期延误损失等赔偿要求,企业一次性补偿消费者10万元。消费者对此次调解表示满意。

  服务是关键

  去年3月,区消保委开发区分会接消费者投诉,反映其在我区某加油站加错油导致车辆熄火,双方发生严重纠纷。

  经了解,消费者在该站加油时,因工作人员失误,将柴油加错成汽油,导致车辆熄火。由于该车是一辆路虎车,价值约170万元,就赔偿问题双方争议较大,情绪都比较激动。在双方达不成一致解决意见后,开发区分会工作人员提出,先将车辆托运到4S店,由4S店定损,出具维修方案,双方再进一步调解、协商。

  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解决意见:被诉方一次性补偿消费者12.8万元,并补偿消费者价值10000元的定点加油卡,消费者承诺该车以后一切问题与被诉方无关。双方均对上述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据工作人员介绍,像这样因工作疏忽和自身服务水平不到位造成消费的损失层出不穷,特别是汽车和手机的投诉,每年保持较高的增长率。这也因为汽车、手机等高消费商品消费数量的增加,间接导致投诉量的增加。

  业内人士表示,消费升级时代迎来的是消费市场的换羽重生,消费者运用法律手段打击欺骗行为,维护自身权益,同时通过合理手段去帮助商家改进技术,提升服务质量,最终受益的是消费者和商家。



作者:记者 郭立宏  编辑:姚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