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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依法治统力度 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更新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0:28    内容来源:   

  萧山区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一、提高认识,学深悟透。《规定》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对广大统计工作者的深切厚爱和殷切希望。《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机制作出具体规定,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完善统计体制要求的具体体现,能够有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有力推动《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方法》(简称《方法》)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执行,有力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得到全面遵守执行,对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基础性综合性作用,意义十分重大。

  统计部门将清晰《规定》的内容和要义,深刻把握统计督察的指导思想、主体、对象、内容、方式和要求等,融会贯通做好“三个结合”:把学习《规定》与学习《意见》《方法》和统计法律法规结合起来,把执行《规定》与落实巡察整改和人大述法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把推进《规定》与统计巡查、稽查和“双随机”查处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结合起来,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和有效性。

  二、正视问题,认清形势。统计部门把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来抓,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方法。目前,工作开展中一些制约更好发展的问题,迫切需要我们重视对待。

  一是对统计认识有待于提高。通过不断加强统计宣传,各界对于统计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但对于统计数据还是存在只重结果不重过程、只重考核任务不注重真实性、只重眼前不注重长远等问题。二是对质量管控有待于增强。结合《数据质量管控办法》,把狠抓统计数据质量的压力传导到镇街及有关平台,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落实专项行动,共同来提高我区的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对基础建设有待于加强。主要存在基层基础建设弱化、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素质有待于提高等问题,需要镇街重视统计工作,创造条件集中办公,配强统计员队伍。

  三、落实落细,有力推进。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性危害性,切实增强抓好统计数据质量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对于中央、省市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件引以为戒,落实责任,推进“三个结合”,把建设高质量的统计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健全管控机制。结合《规定》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控机制,通过发挥“全员、全流程、全链条”式管控机制作用,对数据实行无死角监督管理。同时,层层传导压力,把狠抓统计数据质量的压力传导到镇街及有关平台,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统计观念,形成“区级—镇街—企业”三级闭合圈,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二是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加强数据审核查询,对异常波动和疑似问题单位要逐一核查核实,对数据上报后再作修改的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核查,坚决杜绝新的水分产生,企业留有修改痕迹的必须进行问询核实,记录相关情况。三是加大依法治统力度。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惩戒力度,切实解决统计执法宽松软以及不想不敢执法问题。同时,根据发生的情况和程度,及时开展督查,加大回头看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深化统计专项行动。根据省市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化专项行动,切实把提高数据质量举措落实落细。



作者:  编辑:杜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