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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评价体系的思考

更新时间:2018年12月26日 9:25    内容来源: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在党的十九大上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重大决策,目前已引起各方面的广泛重视。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2018年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怎么干”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明确。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怎么来相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评价体系,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情况与效果进行一个比较客观的评价,以便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乡村振兴干得怎么样”。这不仅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施,而且也关系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的落地生根。

  一、评价体系构建的基本依据

  构建评价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因为评价体系是按照一定的目标要求设定的,是对某项具体工作进行评判和衡量的综合体系。它有一系列的具体标准构成,具体内容包括基本依据、总体思路、指标设计、参照标准、操作办法等。

  作为一个评价体系,必须要有一个基本遵循,也就是基本依据,这是制定评价体系的总前提。仅就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而言,它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了重要部署,不仅强调了“三农”问题的重要意义,而且提出了农业农村发展的总要求,这就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为“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指明了方向。

  二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该《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次分解和落实。它就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等作了进一步明确的部署。

  三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实施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要落到实处,必须因地制宜。为此,当地党委政府的文件精神就成为重要的依据。

  四是理论成果和经验教训。国内一些理论研究成果,比如现有的社会治理理论、绩效评估理论以及农村社会治理评价指标等。实践探索可以是经验,也可以是教训。经验可供借鉴,教训可供吸取。尽管我国在乡村治理上,很少有专门研究考评体系的,特别是就某项战略实施而言制定的评价体系更是少之又少,但是就乡村工作或治理而言,这样的考核考评还是比较多见的,尤其是在一些先进地区,包括广东、山东、天津等地,都有一些实践和探索。比如广东梅州大埔县,为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专门从财政拨出一笔经费,对基层干部进行绩效考核,包括村(居)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又如山东邹平设立了1000分制村级考核奖惩制度,内容包括现代农业发展、平安建设工作、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建等内容。又如天津市在新农村建设考核指标中确立了五个方面、28个评价指标的绩效考核。

  二、评价体系构建的主要原则

  就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评价体系构建而言,它的主要原则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导向性与综合性相结合。导向性是指通过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的动态监测、综合评价,将乡村治理逐步引导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轨道上来。而综合性主要是指要考虑到评价体系是一个综合体系,各项指标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必须从多层次、多方面、多角度地反映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实际情况。导向性代表着激励和发展,综合性代表着责任和承担。

  二是典型性与可比性相结合。典型性是指评价体系应具有的代表性。作为评价体系,应尽可能准确地反映出上级党委政府对发展目标的要求,反映出人民群众对乡村治理的真正意愿。而可比性是指评价体系应具有的比较性。因为评价体系是建立在现有的统计制度之上的,所以,所选指标必须是可度量的,既要便于操作,易于采集,又要有可比性,可用来作比较,并确保其准确性。

  三是创新性与历史性相结合。创新性是指评价体系要与众不同。因为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行监测评价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套成熟统一的办法,基本没有经验可借鉴,因此需要我们不断尝试,大胆创新。历史性是指评价体系要尊重历史、注重传承。任何社会评价都必须历史地、发展地、全面地看问题,对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而言,其评价体系也必须与传统的评价体系联系起来看,吸收其先进、可用的养分,祛除其过时、落后的成分,以保持其先进性。

  四是硬指标与软指标相结合。硬指标是指评价体系中比较刚性的指标,包括物质激励、经济发展、人均收入、基础设施、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这些指标往往是可以直接量化的。而软指标是指评价体系中比较柔性的指标,比如文化、道德、社会建设、生态保护、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乡村人才保护等等,很多指标是定性的,无法直接量化,需要进行一定的计算和转换。在以往的一些评价体系中,人们往往比较重视硬性指标,因为它们便于量化统计,而不重视定性的软指标。这其实是不科学的,需要我们进行纠正。因此,我们要重视硬指标与软指标两者的结合。

  三、评价体系构建的指标设计

  国际上关于评价体系中的指标构成,通常有三种:目标法、综合法和系统分类法。根据国际经验,采用综合法兼有其它两种方法的长处,同时便于处理与原有指标体系衔接的一些复杂情况。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又兼顾国内一些先进地区的实践经验,建议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评价体系的指标构成宜采用综合指数。

  综合指数的具体评价指标,一般包括两大类别,即: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

  1、客观指标

  所谓客观指标,是指反映客观社会现象的指标。一般地,客观指标都可以通过统计指标表现出来。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评价的客观指标,一般有5大类,可分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个维度。

  一是产业兴旺类指标,主要有:人均GDP、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特色农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土地规模化经营占总土地比重、农业产业化经营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一村一品”发展情况、 农业机械化发展投入、农业科技推广投入、新兴产业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率等。

  二是生态宜居类指标,主要有:万元GDP能耗、二氧化碳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二级以上空气优良天数占比、三类水质河道占比、村庄规划及执行、农村公交出行分担率、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率、无违建村创建率、生态文明村创建率等。

  三是乡风文明类指标,主要有: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投入、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投入、乡土人才挖掘与保护投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投入、文明村创建率、好家风好家训创建率、农村文化礼堂创建率、村民素质指数等。

  四是治理有效类指标,主要有:乡政——村治和谐度、村级基层组织核心堡垒作用、重大决策村民参与度、村务、财务公开满意度、村民对村务、财务能否有效监督、反腐倡廉满意度、德治教育满意度、法治建设与社会平安满意度、农村新社会组织建设、农村食品安全管理无事故等。

  五是生活富裕类指标,主要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储蓄、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量、文化示范村(社区)覆盖率、农村文化艺术队建设及利用率、农村文化站、文化室建设及利用率、互联网发展情况、人均文教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体育健身活动设施建设及利用率、农村教育发展情况、公共卫生发展情况、社会基本保障情况、社会救助情况等。

  2、主观指标

  所谓主观指标,也称感觉指标,是指不可能或难以用直接度量或计数取值而只能凭人们的感受、评价确定其量的指标。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评价的主观指标,主要是通过民意调查来反映人民群众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的主观评价,一般可设 5大类。

  一是反映物质富裕感的指标,主要包括村级经济发展满意度、农村绿色经济发展满意度、收入状况满意度、消费环境满意度等。

  二是反映人居舒适感的指标,主要包括交通出行满意度、环境卫生满意度、环境质量满意度、绿化建设满意度等。

  三是反映乡风满意感的指标,主要包括社会风气满意度、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满意度、遏制陈规陋习满意度、文明素质满意度、社会诚信满意度等。

  四是反映治理安全感的指标,主要包括农民权益保护满意度、村民办事服务效能满意度、村民对村务的满意度、社会治安满意度、公共秩序满意度等。

  五是反映生活幸福感的指标,主要包括社会保障满意度、教育状况满意度、医疗服务满意度、家庭和睦满意度、就业状况满意度等。

  四、评价体系构建的基本任务

  上述讨论的出发点,或者说构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评价体系的基本任务,主要有三个方面。只要实现了这三个方面的任务,这个评价体系的构建就说明是成功的。

  一是评价。这是评价体系的首要任务。通过评价,能够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情况与效果作一个比较客观的衡量,以便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乡村振兴干得怎么样”。只有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有关情况,我们才能根据新情况、新要求,对相关工作作出新的调整和部署。

  二是监督。监督是评价体系的关键任务。一个评价体系能否发挥作用,或者说作用发挥的大不大,关键要看监督作用有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构建评价体系之后,我们就可以随时了解战略实施的具体情况,对一些落实力度不够,或者实施不到位的地方,可以迅速作出纠正。

  三是引领。引领是评价体系的重要任务。通过一系列的指标体系,让干部群众懂得“该怎么干?”“往那里干?”“干了之后会怎么样?”,可以有效地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一步一步地引导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正确轨道上来。



作者:  编辑:杜科慧